突发!淮安主多个区域楼市网传迎来利好!

原来政府真的是“发钱”了!

买商品住房,补贴2%!

买商业用房含公寓,补贴3%

买办公及写字楼,补贴5%

征地拆迁,采取货币安置,购买清江浦区商品房可额外补贴1%

据网传消息,清江浦区出台《促进房地产商品房销售扶持政策》试行文件。

据了解,网传文件发布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政策从6月1日起执行,试用期一年。

补贴发放方式为:各房地产销售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全款支付(含贷款)到账后,由开发企业将补贴款直接返还购房者。开发企业凭返还凭证到区住建局结算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为一月一结。

1.新购商品住宅补贴:在生态新城中新购商品住宅将补贴360元/㎡!

2.人才在板块中购买商品住宅享受市级购房补贴政策的同时给予再补贴,标准按照市级购房补贴金额的50%兑现。

3.契税补贴:购买的二手商品住宅,给予契税100%补贴。

据网传消息,关于生态文旅区促进房地产消费带动产业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

原文如下:

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及兑现方式:

根据淮安市委、市政府相关人才政策,在我区购买的商品住宅享受市级购房补贴政策的同时给予再补贴,标准按照市级购房补贴金额的50%兑现。由购房人持市级补贴结算凭证等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再补贴结算手。

二、社会面购房补贴政策及兑现方式:

购买生态文旅区辖区内的商品住宅,享受如下补贴:

1.新购商品住宅补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给予360元/㎡的购房补贴。

购房者凭身份证、网签合同、预收全款发票、打款凭证及银行按揭放款证明等材料原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补贴兑现手续。

2.契税补贴:购买的二手商品住宅,给予契税100%补贴。由实际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补贴结算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政策执行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内签订的商品住宅和二手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享受本政策。

2.本政策发文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在政策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备案又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得享受相应政策。

对于领取补贴后撤销网签的,已领取的补贴须由开发企业追回返还至区财政。

3.本政策中购房补贴的面积以商品住宅预售面积为准,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面积。

4.人购房补贴和社会面购房补贴(360元/平方米)不重复享受。

淮安区是官宣

淮安区促进房地产商品房销售

扶持政策(试行)

为全面优化我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区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特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一、商品房购买补贴扶持政策

凡在淮安区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可以享受以下购房补贴政策:

1.购买住宅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2%补贴;购买商业用房(含公寓)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3% 补贴。购房补贴由区政府财政负责,具体由购房者凭身份证、网签合同、全款发票,全款缴款凭证及银行按揭放款证明等材料原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补贴结算手续。

2.从2022年6月1日起在我区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中,被征收人采取货币安置的,在购买我区商品房时,可以在享受第一项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合同价1%补贴。

3.契税补贴:购买的二手商品住宅给予契税100%补贴。由实际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补贴结算手续。

4.符合市政府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在享受市级层面政策的同时享受淮安区扶持政策。

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及发放办法

根据淮安市委、市政府相关人才政策,在我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享受市级购房补贴政策的同时给予再补贴,标准按照市级购房补贴金额的50%发放,由购房人持市级补贴结算凭证等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补贴结算手续。

三 、其他事项

1.本政策执行起止时间为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内签订的商品住宅和二手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享受本政策 。

2.本政策发文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在政策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备案又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得享受相应政策 。

对于领取补贴后撤销网签的,已领取的补贴须由开发企业追回返还至区财政。

3.人才购房补贴和社会面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生效时间

本政策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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