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违建都比较困惑,有时候自己用砖盖起来的房子,反而没有临时搭建的铁棚房赔偿高,让人费解?到底什么是违建?我盖的很漂亮的房子,凭啥给我拆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案情介绍

为方便当地群众生活,某地政府决定扩建当地的市场。征收部门在完成了前期工作后,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政府向他们分发了评估报告。齐某某看到评估报告后不满,自己的商铺没有得到补偿款。征收工作人员告知其商铺是违法建筑,不能予以补偿。齐某某更是疑惑了,自己的房子怎么就是违法建筑了,崔某临街搭建的一个板房都能补偿,自己的房子可是一砖一瓦盖起来的,为什么就不在补偿范围内呢?那么,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分别是什么?依法应给予补偿的建筑包括哪些?

争议焦点:

当事人的房屋是否是非法建筑?

法律科普

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擅自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临时性建筑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本案中,由于齐某某的商铺在建筑时就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因此,齐某某无法获得补偿。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