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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博山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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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1、5月份,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6261户,发放低保金478.06万元;城乡特困889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6.42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5万余元,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通过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40余户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进行经济核对,确保救助对象精确识别、精准纳入。

3、从全区在保对象中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4名低保对象申报2022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

4、整理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名单报区医保分局,用于省第三方对2021年医疗救助绩效评价。

5、印发《博山区关于评选“最美照护人”的实施方案》,并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各照护机构开展“最美照护人”评选工作。

6、到石马镇入户核查在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

7、6月1日,组织区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社会救助政策培训视频会,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

8、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搜集致困线索,及时对线索进行筛选、转办,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社会事务

1、做好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调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统一领导和指挥体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养老机构在院老人的健康和安全。

2、制定出台《2022年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力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3、参加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组成人员全体会议。就下一步我区打击整治养老防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和计划进行了部署。

4、围绕集中居住场所、入住老年人、管理服务制度措施等方面,组织各镇(街道)做好老年人集中居住场所调查摸底。

5、完成2017年以来收养情况自查工作,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6、参加博山区2022年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活动,现场向青少年朋友进行宣传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

7、完成养老机构安全情况大检查月报送、养老防诈骗专项行动宣传信息日报送和进展战果周报送工作。

8、继续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老人核酸检测工作,完成养老服务机构内1133位老人、362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基层政权建设

1、6月1日,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市平安办督导组到城东街道督导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推进情况。

2、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聚焦村(居)民自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报送关于2021年度聚焦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3、在山东民政数据对接系统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台卡”对290个村(居)新增项“村居户数”进行逐个补充录入。

4、督导白塔镇、域城镇相关社区做好中高风险区域返博人员的居家隔离监管工作。

5、根据市民政局通知,按要求报送今年以来出台的涉及规范村级管理方面的文件。

6、指导村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宣传工作,并将总结贯彻落实情况书面回复。

7、根据市局关于提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中家族势力涉黑涉恶相关情况的通知,上报博山区民政局基层政权方面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情况。

8、统计社区工作者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到社区任职时间、岗位类别、2021年度薪酬待遇、2022一季度薪酬待遇等情况,按时报送《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情况统计表》。

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

1、向市民政局上报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进度情况表;报区组织部人才科《我的青春(故乡)在山东》人员推荐材料。

2、严格按照省市社会组织年报文件要求,完成社会组织2021年年检年报工作。

3、参加省慈善和社工处培训会议。

4、完成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涉及我局事项修改工作及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上传工作。

婚姻登记服务

1、本周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圆满完成了“6.1”婚姻登记小高峰,当日办理结婚登记42对。

2、本周共办理结婚登记48对、离婚登记5对、补发结婚证5对、提交离婚申请8对,查询婚姻登记档案30余份。

3、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对群众咨询和反映的事项认真对待、耐心解释,为其排忧解难。

地名工作

1、按照2021年山东省平安边界考核实施细则,整理我区考核材料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2、到市民政局集中审核校对《淄博政区地名图》博山区部分。

3、积极与济南市钢城区对接,制定《淄博市博山区和济南市钢城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4、在“博山好”、“博山民政”等平台发布博山地名故事,进一步加大地名文化宣传力度。

5、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探索我区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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