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市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购房信贷需要,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此次政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比例,对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提供了政策优惠。

一是增加了对不能享受人才和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给予1%的购房补贴。购房者可在取得不动产证后60日内在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二是“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的优惠资金,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直接给予扣减。由财政承担的补贴,凭相关手续与市财政局统一结算。

三是“人才”购房政策补贴与“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补贴可重复享受,购房人才在取得不动产证后60日内可在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来源: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