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一定不要冲动行事,尤其是生死大事,一些过不去的坎一定要三思后行,一时冲动的后果可能要用整个人生去偿还,为了某些不值得的人和事,完全没有必要,对于无辜的人更不要作恶,否则根本没有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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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号讯,哈尔滨巴彦镇步行街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事故,一名男子将2名成年女子杀害后,又杀害了一名孩子,男子已经被警方抓获,而男子作恶的动机是感情纠纷,犯下如此重罪,等待他的可能是死刑重罚,一时冲动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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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6月6号上午11点左右,一名男子持刀在巴彦镇的步行街通道后捅刺了2名女子,杀害两名女子后,一名七八岁的小男孩跑到步行街上,也没能躲过一劫,男子追上小男孩后,持刀将其杀害。

当时步行街人流非常大,但是面对持刀歹徒,周围的人没人敢上前制止男子,男子杀人后立马逃离了现场,附近的市民立马报了警并叫了急救车,但是3名受害者都没能抢救过来,事发后,民警在步行街上拉起了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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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男子并没有逃多久,巴彦警方发布通报称,作案后仅仅1小时,故意害人的30岁男子就被抓获,因为感情纠纷犯下了刑事案件,造成3人死亡,大人的事情为什么要将孩子牵扯进来,害人害己,终究会被严惩。

虽然是感情纠纷,但不代表行凶的男子一定是感情中的受害者,一些人不能理性对待感情,一旦被分手或者出现其他问题总是寻求极端解决方案,最终害人害己,不过也不能排除涉事双方中女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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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人之间的矛盾,不应该伤及孩子,张某在杀害2人后,继续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小男孩下手,这样的行为无异于残忍,对于之后的判刑也会加重判决,如果说伤害有感情纠纷的女子是一时冲动,那么对孩子下手就是罪大恶极。

张某面临的可能是死刑处罚,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是必然,生活中的感情纠纷无法避免,但无论男女,只要做到不欺辱人,都不会走到动手的地步,毕竟一些极端性格的人还是少数,更多的普通人如果不是被逼到一无所有,断然不会下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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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无论算哪种情况,都无法逃避自己的罪行,公共场合作案,而且还是一个无法反抗的孩子,这种情况,无论他说自己怎么可怜都没用,生命只有一次,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也不可无,对于这起案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