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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是为了加强城乡融合把一些自然村拆迁或合并,村民居住的平房变成楼房,身份变成城市居民的一个过程,改居后的居民集中住在一个社区,聚集成一个群体。其具有独特的特性:社区位置上具有特殊区域性,社区居民间高度熟知并形成特定的文化制度和社会关系等。

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职能定位不明确,传统村委会的职能主要是管理本村事务,管理的是本村村民,以及对村经济组织进行管理,而城市社区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上,实现的应是服务职能,管理的对象不再只是原来的村民,还要面对很多流动外来人口,对待经济部分不再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大部分村改居社区居委会未实现由行政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无法按照社区的要求对社区进行有效管理。

(二)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无论是在工作方法上还是管理理念上都显得创新不足,思想不够开放,再加上年龄偏大,学历不高,导致他们在工作创新上不足。

(三)村改居社区居民适应能力不强,社区参与有限。

(四)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加强我国城市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完善村改居社区管理。在管理方法上,要吸取原村居委会的管理经验,借鉴村民自治的合理因素。在管理模式上,要推进模式的创新。

(二)推进村改居社区居委会职能的转变。有效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村改居社区居委会要把一般的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职能区分开来,应逐步将村改居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企业分开。

(三)培训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知识、法律知识、民主意识等方面进行培训,通过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把实践中的工作经验上升到理论认识的高度。

(四)积极推进村改居社区参与社区自治。除了要制定相关文件,还要做好落实工作,保证文件的执行,还应在适当的时候对相关文件作相应的修改,

(五)健全法律法规。为推动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还应建立一套具有衔接功能的基层社区自治法规体系,以此来协调在村民向居民的过渡中出现的适用法律的相互冲突,以及主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保障由村民自治向居民自治的有序过渡,推动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进步,村改居社区将成为新时期下我国城镇建设方面的实施选择重点。关注村改居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和社会更有针对性地做好社区工作具有优良的引导性。同时,村改居是当今城市建设社会资源整合的优良路径,因此,加强对村改居社区的研究有着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