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二字重千金!感谢组织,今天的回访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现在释怀了。”近期,南宁市隆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综合中队苏某某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感慨地说。

今年2月,苏某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处分后的苏某某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感觉在同事和家人面前抬不起头,情绪低落,工作态度消极。

了解到苏某某情况后,隆安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对苏某某开展了回访教育,与她交心谈心,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解开心结,重拾信心,继续干事创业。回访教育后,苏某某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获得了领导和群众的认可。

回访关爱教育是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标本兼治、促进完善治理的有效途径。隆安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由案件审理室统筹安排,案件办理单位负责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回访前制定“一对一”回访方案、回访中“面对面”听诉求、回访后形成“点对点”综合评价资料,以回访教育精准化提升实效性。

“处分不是最终目的,不能一‘处’了之,应注重引导回访对象更加深刻、正确地认识自己曾经所犯的错误,打开他们心结,让他们重拾信心再出发。”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在回访教育工作结束后,该县纪委监委实行回访对象一人一档制度,档案记录回访对象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在回访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建立的档案资料,开展针对性回访,并做通受访人员思想工作,让其参与案发单位警示教育工作和问题整改工作,用自己“血”的教训完善单位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回访一人、警示一片、重塑一方”的目标。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20余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

隆安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人文关怀等措施,在思想上给予教育和帮助,在生活上尽力关心、爱护,帮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焕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黄春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