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主线,将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和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抓实举措,倾心尽力,事无巨细,创新法援工作更有力度,司法为民服务更有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抓实举措办好实事

“只有把为民服务举措抓的实实在在,才能真正办好实事。”偃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马虎山说。该中心深入用工企业,开展劳务合同体检,积极做好劳动仲裁与法律援助对接,成功解决多起矛盾纠纷。去年,十八名来自不同地域的农民工,先后到偃师区某公司务工,被拖欠工资21万余元,经过中心一个多月不懈努力,不仅讨回了工资款,还拿到了5万多元补偿金。他们感动的说:“法律援助不仅帮我们讨回工资款,还拿了补偿金,工友们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在这里务工真暖心!”。今年以来,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服务规范法化建设评比,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确保群众法律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权益有保障,共办理、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52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达到29039人次。

倾心尽力办好难事

“寻求法律援助的大都是弱势群体,办好他们的难事不仅要用力更要用心用情”,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感慨的说。嵩县人周某是一位单亲母亲,平时靠在超市打临工维系家庭生活,在一次夜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严重受伤,虽然挽回生命但失去意识。面对躺在医院里的女儿和高额的治疗费用,周某父亲心急如焚,求助嵩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中心立即组织研判会,认为本案涉及用人单位赔偿和工伤认定问题,当即对整个办案流程进行了细化,最终为受援人周某赢得了150多万元的赔偿。周某父亲深表感激,拉着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满含热泪的说:“如果没有你们,我们这个家早就垮了,你们真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在活动中,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针对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涉法涉诉问题,建立领导挂牌督办制度,下大力解决好一批困难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和闹心事 ,擦亮为民解难事的金字招牌。

事无巨细办好小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工作中,只有对群众的事“上心”,对群众诉求“用心”,对群众困难“贴心”,才能把实事真正办到群众的“心里”。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窗口接待服务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把“一窗一办”变成“一窗多办”,铺平为群众办事“最后一米”。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群众需求量最大的律师咨询事项,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确保服务跟得上、不断线,把“准点下班”变成“延时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分钟”。全面实施受援人回访及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措施,以提高办案质量促进群众满意度提升,把“案结事毕”变成“回访评比”,依法、及时、公正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