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文物安全“三大威胁”
——自然灾害影响
每年汛期,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的可移动文物都有可能受到强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对文物的损害是不可估量的。
如2020年在进入汛期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南方11个省份有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不同程度受到损失,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7处。
又如2021年7月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引发的水灾,据当时初步统计,河南省共有400多处文博单位不同程度受到灾害影响。有的古桥被山洪彻底冲垮、古建筑被台风吹毁,有的大遗址被泥石流掩埋、考古工地被洪水淹没,还有的馆藏文物受城市积水威胁,类似这样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文物损毁或灭失的,全国每年达千余处。
自然灾害对文物的伤害如此之大,成为文物安全的重大威胁。
新的文物安全三大威胁出现并不是偶然的,是在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推进防护设施改造,提升科技防范能力,加强违法案件查处等措施之下阶段性矛盾的转化。
这丝毫不是说“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查处不重要了。在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甚至是对低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或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实施破坏等问题在某些地区仍然比较突出,对文物安全同样是严重的威胁。
也不是说“文物被盗”问题可以忽视了。博物馆或文物收藏单位近年来虽然加强了安全防范工作,文物外盗的机率大大降低,但并不能保证馆藏文物就安全了。同时,不可移动文物的构件、田野石质文物等仍然面临着被盗的风险。
更不是说“文物消防”隐患已全部消除了。用电是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防火的关键,通过线路改造、电路过载预警、用电管理等措施,文物火灾事故次数明显减少。如2020年全国共发生文物火灾15起,2021年仅为6起,文物收藏单位严重的火灾事故很少发生。但宗教活动场所、古村落、古建筑等仍然存在不少火灾隐患,还需要继续加强排查整治。其他方面的安全问题也有可能转化成新的文物安全威胁,同样不能轻视或放松。
对此应如何防范呢?
笔者认为:要加大汛期文物安全防范
极端天气对文物安全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不仅是沿海地区所面临的问题,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会遇到,且极端天气周期长,发生突然,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应对。
要完善预案积极准备。提前作出分析预判,修订完善防灾预案。调整防护重点,及时做好组织准备、应急准备和物资准备;
要排除险情做好防护。对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观众人身安全隐患,古建筑遇台风暴雨导致倒塌,房屋遭雷击或电线短路引发火灾,地下排水不畅淹没建筑物或考古工地等问题,应当及时查看,排除险情,严密组织科学抢险。当遇有雨水倒灌使馆藏文物受威胁或古建筑被台风吹塌时,应严密组织抢险自救,科学应对自然灾害侵蚀,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今年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已下发了《关于加强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及全员安全责任制是活动的重要内容。文物领域有不一样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当抓住最大威胁,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图文来自于“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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