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实在过不下去就应当及时止损,但是往往在这个时候的夫妻却总会心有不甘而坚持,哪怕对方对自己是百般的羞辱。
这不,本案中一对老夫少妻组合,就是因此而毁掉了整个家庭,女子也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和口无遮拦丢了性命。
39岁的妻子出轨之后,对60岁的丈夫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岁数也大了,肾也不行,什么都办不成,别来烦我!”
要知道这句话对一个男人来说就如同一把尖刀刺入心脏,他的自尊就如同被人踩个粉碎,妻子也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案件经过:
女子小赵大学比业的时候来到了西藏工作,当时年龄只有22岁的小赵长得清纯漂亮,嘴巴又甜,吸引住了当时比自己年纪大上一圈,足以可以做自己父亲的单身中年男人钱某。
钱某当时看到这个年轻漂亮又可爱的女子,不由心生爱怜,对小赵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在工作上,生活上给小赵提供了不少的帮助,而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小赵也没有什么亲人朋友,多得钱某这位老大哥的照顾,方可在短时间内在这个地方站住了脚跟。
最终小赵也喜欢上了这个对自己爱护有加的男人,七年后嫁给了钱某,结婚一年后小赵与钱某生下了一个儿子,随后一家三口来到了西宁生活。
但是“老夫少妻”的组合最终还是出现了问题。
转眼两个的婚姻生活已经过去8年了,当年年轻漂亮的小赵也成为一个充满着成熟女性韵味的少妇,举手投足之间都给人一种无穷的女性魅力。
但是钱某却已年过60,再也没有壮年的男性风彩,与年轻貌美的妻子站在一旁还显得非常不协调,最关键的是钱某体力完全不如当年,与妻子过夫妻生活更显得力不从心,而妻子正当虎狼之年,他已经吃不消了。
就因为此事,小赵已颇有意见,但这是一个人生命新陈代谢的必然过程,钱某又当能如何呢?除了隐忍他毫无办法,必须他还是很在意他们的感情,在意这个家庭,也因为钱某的忍让,让这个家庭还是免强能保持着平衡。
但是,这种平衡最终因为一个人的出现彻底崩塌。
2018年,小赵给儿子在一家舞蹈培训学校报了学拉丁舞的培训班,每个周末她都会亲自送儿子到学校,随后自己就在学校的咖啡厅里喝着咖啡等着儿子下课,这时她遇上了同样是送孩子来学跳舞的男子孙某。
这个孙某年纪与小赵相当,并且长得高大英俊,谈吐风趣幽默,时间一久两个的谈话内容从孩子谈到家庭生活,再慢慢地甚至谈到夫妻的关系,小赵甚至把与丈夫的夫妻生活不和谐也透露给孙某,随后两人的关系越来越近,开始有了暧昧的举动,孙某对年轻漂亮的小赵也没有什么抵抗力,最终两个人在一次送孩子到了学校后,趁孩子还没有下课见缝插针相约到了学校旁边的一家酒店开了个房间,两个如同干柴烈火般发生了性关系。
自从有了第一次,两个最终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你来我往的一发不可收拾,小赵与钱某的生活条件一般,钱某也不开车,平时小赵送儿子上学都是开的电动车,自从认识孙某之后,孙某总会以顺路的名义在每周未接小赵和儿子去舞蹈培训学校,随后两个同样在酒店里开钟点房发生性关系。
从一开始孙某接送妻子和儿子上舞蹈培训学校,钱某虽然有点怀疑,但苦于没有证据也只好选择相信妻子并不会做出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来。
但也因为如此,孙某的行为却越来越明目张胆,孙某除了接送妻子与儿子去舞蹈培训学校外,竟然还给自己的妻子当起了专职司机,小赵上下班他也接送。
自从认识孙某之后,小赵也开始注重自己的穿着打扮,每个周末出门还会认认真真的化妆,这让钱某心里的醋意越来越浓,要不是因为想着自己都60岁了,不想再折腾了,说不定早就拿妻子与孙某问个明白,到底有没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而两人的争吵最终因为一个保温水壶。
又是一个周末,妻子带儿子去学校回来之后,从包里掏出了一个精美的保温水壶,钱某问这是什么时候买的,妻子回复是孙某送的,并往里面装上开水泡了菊花茶,喝上一口还说了那么一句让钱某不舒服的话:“他送的保温壶主是好使。”
这让钱某听了就像在说自己(妻子曾经多交在性生活过程中数落过他:“你肾亏了吗?这么不好使。”),他感觉男人的自尊受到了践踏,顿时怒火中烧就骂了妻子小赵,小赵却也不反省自己的话是否得当,直接与钱某吵了起来。
从此之后,两个都因为这个保温壶发生了多次的争吵。
事情一直持续到2020年上半年,钱某应该是感觉自己的忍耐也许已经到了无法再忍下去的程度,预感会有不好的后果发生,他曾经多次对自己的儿子说:“如果我把你妈妈打死了,我要进监狱,要是你妈妈把我打死了,你妈妈也要进监狱,你到时候就拨打110,政府会把你送进孤儿院的。”年幼的儿子根本不知道父亲在说什么,还把这话转达给了母亲小赵,这小赵也是鬼迷了心窍,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还因此再次与丈夫发生争执,并口口声声骂钱某没用。
最终,钱某无法再忍下去,他主动找到了孙某,他并没有直接向孙某讨说法,毕竟他一直都没有捉到妻子与孙某有染的实实际际的证据把柄,并且他还是理智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他装作在请求孙某帮自己一个忙:“老弟啊,我老婆在外面有一个情人,他们联系了十几年了,但我一直不知道他是谁,你和我老婆关系这么好,你查起来应该比我容易些,我希望你帮我把这个人找出来。”
孙某一听,感觉不妙,他根本摸不清楚钱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转念一想,自己与钱某交情并不深,只是因为小赵的关系两个才多多少少有点交集,这种事情不至于会找他来帮忙,很显然自己与钱某妻子有染已经让钱某有所掌握,这是在警告自己退出吧?在这个时候钱某还能这般忍让,以这种态度来对自己进行劝退,他心里想着直发毛,同为男人,孙某也知道钱某现在是有多愤怒。
他不知道自己再这样下去的话,会惹出多大的麻烦来,于是他产生了退意。
但是孙某又不能就这样承认自己与钱某妻子有不正当的关系,但又得消除钱某对自己的愤怒,于是他也采用了钱某的方式,以表示自己将要退出。
于是在钱某找自己谈话的一个月后,他开车带上自己的孩子,和另一个同在拉丁舞培训班的孩子及其母亲,还有钱某一家,三家人一起出去游玩,在这过程中他希望缓和与钱某的关系,暗示自己会退出。
本来这应该是问题解决的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是却被肆无忌惮毫无原则底线的妻子给破坏了,最终两个都走向了不归路,一个家庭也被毁了。
当天游玩结束夫妻两把儿子送到亲戚家,两人回到家之后钱某认为孙某也应与妻子谈了断绝不正当关系的事情了,他也想缓和与妻子的关系,于是他借故说游玩累了,上床睡觉吧。
但是妻子小赵却不理会,她又毫无顾忌地拿出孙某送的那个保温壶倒了一杯水,边喝边说:“还是孙某送的保温水壶好使呀。”
钱某心有不悦,但他认为这是妻子在赌气,他再次叫妻子早点上床休息,这时小赵终于显得很不耐烦,她说自己要睡沙发,让钱某睡床上,钱某听了心里当然不是滋味,明知道妻子这是在拒绝与自己睡到一起,但他心有不甘,依然耐着性子说:“都是两夫妻,长期这样分开睡怎么行呢,这婚姻还能维持得下去吗?”
小赵听了气头却上来了,口无遮拦直指丈夫的痛处:“我现在看到你都会恶心想吐,你年纪这么大了,又肾亏,什么都干不成,你别再来烦我!”。
随后一脸的不耐烦抱着被子睡到了沙发上,全然不顾脸色已涨得如同紫色茄子一般的钱某,钱某这时仅剩的那一点尊严已经被妻子小赵损耗殆尽,羞辱与愤怒充斥着他的脑部神经,他四肢因激动而发麻颤抖,已经再也说不出话来。
钱某觉得妻子嫌自己年纪大了,已经完全变心了,她根本不会与孙某断了往来的,这时他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控制,性心理出现了扭曲,在脑海里竟然疯狂的播放着妻子小赵与孙某同床同枕共赴云雨的画面,即使这是他所意想出来的东西,却真实得如同亲眼所见,那种近乎崩溃痛入心痱的感受让他无法再去承受。
他突然有了要毁掉这一切的可怕念头。
这可怕的念头一起,钱某已失去了理智,他从床上下来抄起那只孙某送给妻子的保温壶走到妻子小赵睡着的沙发跟前,这时妻子小赵正背对着他抱着背子在睡觉,睡前妻子就声称都偷得看他一眼,所以背向着她而睡,这侮辱性的挑衅让他失去了控制,他抡起保温壶疯疯狂地击打妻子的头部,小赵受到重击惊呼着要起来躲避,但钱某的攻击太突然,小赵惊呼中就已受重击多次,顿时失去的抵抗能力,重重地倒在沙发上挣扎,随后钱某一把按住她的头部,让她脸朝下,把她整个脸部都死死按在沙发上,并猛她颈部的项链,小赵拼命挣扎了双腿一通乱蹬一会停便了下来,最终窒息而亡。
杀死妻子后,钱某独自一人坐在客厅抽了一宿的烟,他从来都不会抽烟的,这是他第一次抽烟。。。。
第二天下午,钱某在家中使用便携式电动切割机切割自己的脖子和左手腕自杀,儿子回到家后看到父亲脖子和头腕不断在冒血,吓得直忙拔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最终因为抢救及时,钱某自杀不成,但其妻子小赵早就全身冰凉,已无力回天,一对恩怨夫妻阴阳相隔。
最终钱某因故意杀人被提起了公诉,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们暂且不评论钱某与妻子小赵的婚姻关系问题,先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钱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法律依据。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在主观意思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也就是在主观上就希望其行为能夺取他们的性命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构成故意杀人罪关键在于两点:第一,其行为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并最终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第二,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案事实:本案中,钱某受其妻子小赵言语羞辱刺激后,产生了要毁掉这一切的念头,抄起保温壶击打妻子头部,并把其头部按压在沙发上致其无法呼息,钱某的行为很显然是要置妻子于死地,并希望能就此了结妻子的性命,这时候他并没有想别的,就是希望杀死妻子,也就能一了百了,因此在主观上他是存在故意而为之,并在行为上也造成了妻子的死亡结果发生,因此其行为符合故意杀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量刑:
《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的提示精神中提出: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本案分析:本案中钱某作为一个父亲同时也作为一个丈夫,一直忠于家庭忠于婚姻,但只因其年纪大,无力应付过多的夫妻生活而受到其妻子的嫌弃,本认为自己的退让与隐忍能保住婚姻和家庭的完整,无奈其妻并不满足,更是步小紧逼并常年进行言语的羞辱和挑衅,甚至明目张胆地发生婚外情,并不知道收敛,并屡次践踏钱某的尊严,最终钱某无法再忍受妻子的背叛与羞辱而对其痛下杀手,那一刻钱某的情绪是因受到妻子的言语刺激而突发性的,并且是猛烈的,可以说钱某这是“激情犯罪”。
本案是由家庭婚姻矛盾纠纷引起,并且受害者钱某之妻存在重大的过错,其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对钱某量刑事不能判处死刑,更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
法院考虑了整个案件的全部情况,以及钱某的主观恶意程度,对社会的影响等进行综合的考虑,最终钱某的判决结果是无期徒刑。
那么钱某还有没有机会出来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在服刑期间,钱某表现良好的话,经过减刑,最终可以减刑到十三年,也就是说至少要服刑十三年,出来之后,已是古稀之年了。
说句题外话:
在婚姻里很多人往往因为对情感过于依附某一方,即使双方已不适合再走下去也会心有不甘而委屈将就,但这种卑微的婚姻态度往往会让双方陷于泥潭无法自拔,最终毁掉的也许是整个家庭。
从本质上来说,一个人在情感上过于信赖对方,其实是在自我价值上缺乏认同,其内心深处是否定了自己的存在价值,自己都对自己缺乏信任,缺乏应有的自信,自我的价值存在过于依靠他人的关注而获取,在这种情感不对等的情绪体验体系中,婚姻关系往往都会无法维持。
因此在婚姻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应当纠正自己的婚姻观,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一个人人的情绪价值最终还是要靠自己来获取而不是依靠他们给予,所以在婚姻关系中更应该注重自我成长,而不是关注他们的情绪反馈。
所以回归到本质,回归到理性,当价值的天秤失去了平衡就要考虑这段关系是否有继续下去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应当果断止损。
如此这般,既留给他人一条生路,也放过了自己,此不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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