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批复》和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明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西昌市人社局从2022年初部署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调整工作,到5月中旬调标工作全部结束。
一、深入研究政策,制定西昌市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为落实和完善基层干部待遇倾斜政策,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按照省、州文件精神,西昌市从2021年启动了乡镇工作补贴调研和新标准拟定工作。西昌市相关部门针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综合考虑乡镇距离城市远近、艰苦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海拔高度等因素,制定了西昌市乡镇补贴调整建议,及时上报相关资料供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最后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意,西昌市乡镇工作补贴新标准从2022年1月起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二、摸清底数,推动乡镇工作补贴调整工作稳步进行
乡镇工作补贴调整工作关注度高、矛盾大,为此西昌市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稳步推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先期对西昌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情况和工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摸底,并对2019年以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特别针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部分乡镇的撤并和津贴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认真对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宣讲,通过召开座谈会,对个别人员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最后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三、分步推进,把党和国家的激励政策认真落实到位
为激励乡镇工作人员扎根乡镇,本次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做了适当调整,新标准将结合乡镇政府驻地距县(市)城距离、乡镇艰苦程度和乡镇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来确定发放标准。因此,为准确核定乡镇工作人员执行标准,西昌市乡镇工作补贴调整工作分两步实施:一是乡镇工作经历核查,档案核查从4月6日开始,由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组成乡镇工作经历核查小组,通过档案查阅和走访原工作单位等方式,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逐一认定,最后再填写《乡镇工作经历核查表》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确认;二是乡镇工作补贴调标,调标审核时间从4月15日开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将拟调整人员的资料认真录入工资管理系统,打印调资表并公示,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再执行相应待遇。
经过积极推动、稳步推进,西昌市人社局圆满完成136个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的调整工作,及时把党和国家的激励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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