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成都法院网上“电子档案查阅”功能正式开通啦!
6月9日是第15个国际档案日,成都法院“电子档案查阅”功能正式上线“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现在开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自助查阅全市法院的电子诉讼档案。据悉,“少跑腿”升级为“不跑腿”,成都法院是全省法院第一家。
01.操作流程
❶注册并登录成都法院“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门户右下角“电子档案查阅”;
❷ 检索并选中需要查阅的案件,可使用案号或当事人姓名进行检索;
❸ 明确查阅人身份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❹ 提交查阅申请后法院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反馈;
❺ 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可在“审核意见”处查看具体原因,如审核通过请点击“影像卷浏览”并完成浏览、下载、打印等操作。
02.材料准备
查阅人为当事人、代理人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❶ 当事人: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❷ 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工作证、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❸ 其他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查阅范围:1984年至今,所有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查阅人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工作证,经档案所在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可以查阅、复制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人民法院与有关单位已有相关借阅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成都中院表示,成都法院“电子档案查阅”功能,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阅卷权利的同时,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当事人、律师等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上操作提交阅卷申请、浏览档案,并根据自身需要下载保存附有法院水印及电子签章的PDF文档,随用随取,查阅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都不用跑”。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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