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在今年6月至12月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将实行阶段性缓缴支持政策,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通知》主要从两个方面提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不作逾期处理。
01
可申请缓缴6至12月住房公积金
通知明确,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经批准缓缴的单位,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经审核同意后,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02
阶段性支持政策期内缴存单位缓缴政策问答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无法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处理?
答: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到期后一个月内恢复缴存并进行补缴。
二、缓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附件1)+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决议书(附件2-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03
阶段性支持政策期内职工贷款政策问答
三、经批准缓缴的单位,缓缴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受影响?贷款时能否视同连续缴存?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满足缓缴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按月补缴绶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视为正常缴存。
四、缴存未满6个月的职工,所在单位办理了缓缴,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缓缴前未缴存满6个月的,缓缴期间不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缓缴期结束后正常缴存的,可合并计算缴存时间,缓缴期间忽略不计,合并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职工在申请贷款后单位办理缓缴,是否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放款?
答: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正常放款。
六、单位缓缴期结束后,未恢复正常缴存的,贷款职工是否视为贷后停缴?
答:单位缓缴期结束后仍未恢复正常缴存的,缓缴期结
束次月起纳入贷后停缴。
七、缓缴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是否受影响?
答:单位申请缓缴的不影响贷款职工的正常还款。
八、“受新冠肺 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该阶段性支持政策是否需要职工申请?实施对象主要指?
答:需要申请。实施对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还款的人员。
九、“受新冠肺 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该阶段性支持政策需要哪些材料?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申请表》(附件5)即可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暂缓还款。
十、阶段性支持政策结束后,借款人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是否作逾期处理?
答:阶段性支持结束后,借款人应及时足额归还应还的贷款金额,逾期未归还的,将作逾期处理、计算罚息、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资料来源: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文章撰写:房探君
图片制作: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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