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昌五年河徙

——为什么说是一次被误解的河事大变

清康熙年间,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胡渭编著了一本《禹贡锥指》。他通过分析历史上黄河的一千六百多次改道,提出了黄河五大徙之说,为后来的人们所推崇。五次大的改道分别是在春秋中叶、王莽始建国三年、仁宗庆历八年、金章宗明昌五年、明弘治七年。岑仲勉认为,五大徙之所多有谬误,今人不该仍用其说,就明昌五年河徙,岑仲勉通过爬梳史料证明,这次河徙算不上河事大变。

明昌五年河决阳武,《金史·河 渠志》只有“灌封丘而东”一句,流向哪方面去?没有明文, 而《锥指》四〇下却描写得很详细:

是岁河徙,自阳武而东,历延津、封丘、长垣、兰阳、东明、曹州、濮州、郓城、范县诸州县界中,至寿张,注梁山泺,分为二派:北派由北清河入海,今大清河自东平历东阿、平阴、长清、齐河、历城、济阳、齐东、武定、青城、滨州、濮台至利津县入海者是也(详见导沇入海下)。南派由南清河入淮,即泗水故道,今会通河自东平历汶上、嘉祥、济宁合泗水至清河县入淮者是也(详见徐州贡道下)。河汇梁山泺,分二派入南、北清河,自宋熙宁十年始;寻经塞治,至是复行其道,而汲、胙之流遂绝。

分入南、北清河的决定,不外两项根据:(甲)项即,金吉甫云,河至绍熙甲寅,南连大野,并行泗水,以入于淮,于是有南、北清河之分。北清河即济水故道。南清河并泗入淮,今淮安之西二十里对岸清河口是也。

绍熙甲寅相当于明昌五年,金履祥的原文,我未检得,由《锥指》的引文来看,金氏说河水行泗入淮,是很明白的。据《元和志》五,“大野泽一名巨野,在(巨野)县东五里”,唐的巨野县在今巨野县南,我以为河水流入巨野后,即从金乡方面折入原日水道,直下徐州,《河渠志》特著“灌封丘而东”一句,实意味着河道远离汲、胙。至“于是有南、北清河之分”一句,金氏的原意,是否说决河的一支折北入梁山泊而行北清河,绝不明了(梁山泊在巨野县之北),因为北清河是原有的。

胡氏的(乙)项根据是:朱子《语录》又一条云:因看刘枢家《中原图》,黄河却自西南贯梁山泊,迤逦入淮来,神宗时河北流,故金人盛,今却南来,其势亦衰,谓此事也(时朱子年六十五)。

考《金史》一〇五,刘枢死于大定四年(一一六四年),河入梁山泊在大定六年,朱熹所见的图,当是枢的后人所绘。但熹六十五岁时,即明昌五年,而明昌五年的河决,迟在八月,即使枢家能马上查出新决的河道,绘制成图(这在古代是不可能的),也来不及于同年之内,传到南宋给朱熹看见。换句话说,熹所见的图是表示明昌五年河未决阳武以前某一个时期的水道,《语录》的话完全不能作为明昌五年河水决入梁山泊的凭证。胡渭忽略了历史的时间性,所以引据错误,由这个错误,再进而误会明昌五年的决道跟宋熙宁十年的决道一样。就算把这一层放过,胡氏也有自己大相矛盾的地方,他在《锥指》四二曾引过顾炎武《日知录》一节如下:

《金史·食货志》,黄河已移故道,梁山泺水退地甚广,遣使安置屯田,自此以后,巨野、寿张诸邑,古时潴水之地,无尺寸不耕,而忘其为昔日之川浸矣。

《食货志》记梁山泊淤淀,是大定二十一年的事,顾氏之意,以为此后都变成耕地。如果明昌五年河水再度冲入泊里去,则胡氏不应接受顾氏的论定,最少也要加以补充或说明,这是胡氏自己不相照应的地方。又《锥指》四二下所说:

先是,都水监丞田栎言黄河利害云,前代每遇古堤南决,多经南、北清河分流,南清河北下有枯河数道,河水流其中者长至七八分,北清河乃济水故道,可容二三分而已,因欲于北岸墙村决河入梁山泺故道,依旧作两清河分流,未及行而八月河决,竟如其言。盖是时决势已成,栎欲因而利导之,故为此议。

亦似因明昌五年正月田栎的提议而影响到他的臆定。但我们须知朱子《语录》的“近来北流”(见前引《锥指》),只是指田栎所说“今河水趋北,啮长堤而流者十余处”那一件事,跟明昌五年八月的河决毫无关系。

明昌五年闰十月,参知政事马琪视察河防后回来奏称:“孟阳河堤及汴堤已填筑补修,水不能犯,汴城自今河势趋北,来岁春首拟于中道疏决,以解南、北两岸之危。”我初阅《河渠志》这一段的时候,以为“河势趋北”,即是说黄河,仍向旧有的北清河流去;及后细味前后文义,始知“北”字系对汴城(开封府)附近而说,“趋北”即“卧北”,马琪的话,是说汴城附近的黄河,现在水势偏靠北岸流驶,待到春初水落,再把当中的河床挖深,使河水循着中线流去,南、北两岸便可比较安稳的意思。跟田栎“河水趋北”的话文面很相近,意义却迥然不同。也就是说,跟整个黄河之南流或北流并不相关。复次,《金史》二五“卫州胙城县”称:“本隶南京,海陵时割隶滑州,泰和七年(一二〇七年)复隶南京,八年,以限河来属。”胙城今延津县北(或作东)三十五里。又《金史》二六“开州长垣县”称:“本隶南京,泰和八年,以限河不便来属。”限河的意义,就是说胙城、长垣两县已撇在河北,不便再归黄河南边的南京来管辖。这都是明昌五年(一一九四年)以后的事,可见得黄河正流,在明昌五年后,已徙出胙城、长垣的南边。又《金史》二五称,归德府楚丘县,“国初隶曹州,海陵后来属,兴定元年以限河不便,改隶单州”,又单州砀山县,“兴定元年以限河不便,改隶归德府”。楚丘今曹县东南,单州今单县,砀山今砀山县东。限河的意义,就是曹县的东南已撇在黄河的北边,所以划归单州管辖。砀山撇在黄河的南边,所以划归归德管辖。从这两条史料,又见得明昌五年以后,黄河通过曹县的南边,砀山的北边。

再看《河渠志》,贞佑四年(一二一六年),“延州刺史温撒可喜言,近世河离故道,自卫东南而流,由徐、邳入海,以此河南之地为狭。臣窃见新乡县西,河水可决使东北,其南有旧堤,水不能溢,行五十余里,与清河合”。尚书省宰臣覆奏又说:“河流东南,旧矣。”那时候上隔大定八年,差不多五十年,尚书省所以说“旧”;河从卫州的汲、胙南移,约二十年,温撒可喜所以说“近世”。

现在只有一条最可疑的史料,即是《山东通志》说:“明昌五年河犯武城堤。明年,诏凿新河,修石岸十四里有奇以塞之。”按《金史》二六《地理志》,恩州有武城县、武城镇,即现在的武城县。《山东通志》收入这一条,显然认为是山东的武城。但这个武城远在临清的东北,不单止我所考证当日的河流趋势,不会冲到那里,即使胡渭的考证,也一样不会冲到那里。河流当真冲到“山东的武城”,灾区必然很广,为甚么没有别的消息传下?我经过一番思索,以为可有两种解释:(一)金代滑州白马县有武城镇(《金史》二五),即浚滑都巡河官辖下的武城埽所在(《金史》二七),黄河冲封丘,剩水很容易侵入紧靠北边的滑县。(二)《金鉴》一六三引阎咏《看河纪程》:“金明昌五年,河犯武城堤,泛至金山;明年,诏凿新河,在今新乡县南,复经于胙。”按曹济都巡河官所辖有定陶、金山等埽(《金史》二七),如果“泛至金山”系指金山埽,则“武城堤”可能是“成武堤”的错字和颠倒(参看下文第十二节注五六及八〇),因为金代单州的成武县恰靠在定陶的东南。唯是,从胙城的联系来看,似乎(一)的“武城埽”更合。同时,我们也须记取阎咏那本著作不是没有错误的。总之,无论如何,假使(一)解为合,则事属河南,《山东通志》犯了绝对的错误;又假使(二)解为合,则事属成武县,《山东通志》也犯了相对的错误。

《清一统志》“陈州府”条称,“金明昌五年河决阳武,由太康迳州东南至颍州”,不知有甚么根据,也许是一时的漫水吧。总结以上的研究,关于明昌五年的河道,我们对《锥指》的解释,应作两项重要修正:

(1)从汲、胙南移,自阳武直流向封丘,出长垣、曹县之南,商丘(?)、砀山之北,经丰、沛、萧面向徐、邳,下游大致仍和大定十九年以后相同。《明史》八三说:“金明昌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因为北流之绝并不始自明昌,它的话虽然有点不对,但全河入淮是真,可见胡氏认为东注梁山泺,分流入北清河,绝对未获得丝毫可靠的信据。在黄河史里面,像远离汲、胙同样的变迁,数不胜数,明昌五年那一次河决,实不能说是大变;所因早在大定二十年(一一八〇年),宋代的“北流”已经断绝,大定中也堙漫了封丘(《元史》五九,也许即二十年决延津时所波及),明昌五年的河决,不过黄河中段逐渐南移之一个过程,采取较直和较捷的道路(从阳武经汲、胙至曹、单,是较湾较缓的道路)(2)黄河离开浚、滑,大致来说,是比离开汲、胙为较早,但从绝对的离开来讲,又可说是同时的事。

假如《看水纪程》所说,明昌六年(一一九五年)在新乡南开了一条新河,因之黄河仍通胙城是当真的话,那末,明昌五年还不能看作黄河离开胙城的断限。但从黄河整个大势来看,水已逐渐南行(正大年间胙城还有河患),这些小点可不必再行讨论。现在我们根于前项的修正,便见得《锥指》四〇下所说“自仁宗庆历八年戊子,下逮金章宗明昌五年甲寅,实宋光宗之绍熙五年,而河决阳武,出胙城南,南北分流入海,凡一百四十六岁”,完全未将各种史料详细分析,那是胡氏一个大大的疏略。

本文选自《黄河变迁史》(岑仲勉 著,华章同人 | 重庆出版社,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