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陈康秀 汪育玲 6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案例包括刑事案件4宗、民事案件1宗,涉及依法从严打击整治通过假借投资项目、代办保险、网络理财、拍卖藏品、销售保健品等为名实施的诈骗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全力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

谎称可以代办养老保险诈骗48名老人170.4万元

2016年5月至2019年8月期间,被告人何某某伙同他人谎称可以代为购买养老保险,收取被害人杨某某4.5万元代办社保费用,并让杨某某陆续介绍多名亲友找何某某代办社保。

通过上述方式共诈骗48名被害人170.4万元,其中132.8万元被何某某用于个人投资经营及日常开支。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何某某多次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严惩处。

何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故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责令何某某向被害人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法官表示,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重视养老保险、急切补办社保手续的特点,假借代办养老保险名义,使用购买假证件、每月给被害人转账等手段,精心设计养老骗局,多次诈骗老年人财物,不仅给老年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

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假借代办养老保险诈骗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员工互相充当“资深鉴定师”假借高价拍卖诈骗老人六百余万

被告人廖某某于2017年、2019年在珠海市香洲区先后成立亿缘公司、万商公司,通过租赁高档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编写“话术”教材、电话推销等方式吸引多名老年人携藏品至公司委托拍卖。

虚构公司拥有高端消费客户群、高成交率、将藏品送往境内外展览拍卖会等事实,安排员工互相充当所谓“资深鉴定师”,恶意高估藏品价值,通过签订委托合同,以委托展览服务费为名向多名被害人收取高额费用,先后骗取32名老年人及其他被害人财产共计639.8万元。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廖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故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廖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广大读者,老年人大多不具备鉴别收藏品价值的专业知识,也不了解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则,容易成为拍卖诈骗犯罪的侵害对象。

本案被告人通过租赁高档办公场所、虚构事实等方式获取老年人信任后,以拍卖之名行诈骗之实,致使老年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依法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假借拍卖藏品诈骗老年人行为、大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工作人员与老人谈心交朋友谎称保健品治中风诱骗老人9.2万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期间,年近七旬的杨某某去听健康咨询讲座,某药业公司工作人员以谈心交友、请吃饭、带其体检、组织学习考试、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品等方式,夸大保健品治疗功效,宣称银杏叶口服液、伊格纳罗植物酵素、脑聪、癣立康等产品能够治疗中风、牛皮癣、夜尿多等疾病,诱骗杨某某多次向某药业公司和某保健食品公司购买保健品及保健服务。

经查,上述保健品和服务存在部分未实际提供产品或服务、经销商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提供供货商资料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杨某某多次要求某药业公司、某保健食品公司退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公司退还货款9.2万元等。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药业公司和某保健食品公司存在以谈心交友、讲课、请吃饭、组织学习考试、夸大治疗功效等不当销售方式,诱骗杨某某违背真实意愿购买保健品及保健服务等情况,部分产品无法证实合法来源,导致杨某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杨某某要求两公司退还货款,实为要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结合双方证据及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记录等,应认定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故判决两公司向杨某某退还货款7万元。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经营者为牟取非法利益,抓住老年人群体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假借免费体检、专家义诊、谈心交友、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夸大保健品治疗功效,设置消费陷阱,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和保健服务,甚至销售伪劣产品,对老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人民法院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准确揭露保健品领域涉诈套路,依法判决不法经营者向老年人返还货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