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近日,《重庆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试点方案》,试点期为试点方案发布之日起两年,在重庆全域范围内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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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启动“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

为了推动本次试点,建立了由重庆市商务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与的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共同推动试点工作。

《试点方案》根据“创新机制、安全规范、高效协同、便利通关”原则,建立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清单”制度,通过“试点清单”方式发布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和进口研发用物品,原则上每半年动态调整1次。

试点对多部门监管和服务进行了创新和实践,提升进口便利化程度,实现“试点清单”物品进口不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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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清单”物品进口不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重庆市商务委负责人表示,生物医药是重庆进出口提质增速的增长点,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重庆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适度放宽医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化学制剂的管理”,通过试点,将全方位推动重庆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引资、扩大产业规模、促进进出口增长协调发展。

重庆药友制药企业负责人表示,《试点方案》的出台,极大提升了进口便利化程度,缩短了研发用进口物品的货期,使企业研发项目得以快速推进,增强企业进行全球化研发布局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