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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勇)6月10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情况。据介绍,近年来,陕西省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下大气力优化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完善信用平台,推进信用监管改革,提升政务诚信水平,不断推动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赵新勇表示,继2012年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信用立法《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之后,陕西省又一部综合性立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出台,对于我省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赵新勇说,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着力聚焦宽严相济的信用奖惩机制、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实践需求,努力推动构建陕西省社会信用法治规范体系。《条例》共八章五十五条,对社会信用建设所涉及的基本问题和重要方面做出了法律规范。

《条例》对信用数据的产生、归集、治理、共享与应用等数据全产业链进行了规范。规定了数据组织、归集的责任,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统一数据标准,强化信用报告应用,推动数据业务化。同时,《条例》厘定了社会信用内涵,划分了信用行为、信用风险分类、信用主体对象与信用奖惩措施清单等分级分类监管元素,突出了政务诚信、信用应用、信用修复等重点。

“信用信息应用可以有效解决陌生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极大降低市场交易与社会治理成本。”赵新勇说,《条例》规定了信用信息披露方式与条件,特别对失信信息的公开期限做了说明,既通过信息公开揭示了信用风险,也给失信主体重塑信用提供了机会。同时,明确信用激励与约束措施均实行清单制管理,加强了对信用主体权益的保护,使信用应用更加遵循法治原则。

“秦信融”平台已累计归集涉企信用信息过亿条

为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改革,陕西省制定出台《陕西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家政婚姻、养老服务等多个领域已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同时,信用平台网站扩能提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已实现与46家省级单位业务系统和12个市(区)信用平台的自动化对接。加强自然人基础信息、社保信息、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信息等信用信息归集,各类信息数量突破6亿条。

“信用应用场景不断创新。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完成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秦信融’平台)升级改造,平台入驻金融机构99家,缓解了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赵新勇说。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处长潘磊介绍, 升级后的“秦信融”平台数据采集面更为广泛,平台功能更为完善,融资获客更为精准。“平台主要汇集了企业经营、金融信贷、信用评价等6类信息,优化了信息共享、融资服务、信用评价等6大主要功能,构建了信用评价、申报服务、大数据应用等8个业务系统。平台还引入了秦创原、供应链、知识产权质押等6个专区模块,增添了APP、小程序和微信公众号,规范了银企‘双四步’操作流程。”

“截至目前,‘秦信融’平台已累计归集公共类、经营类涉企信用信息过亿条,发布金融产品129项,注册企业1.4万余户,‘信易贷’累计交易量超过100亿元。”潘磊说。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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