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也是夫妻,在目前老人再婚率很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再婚夫妻百年之后的安葬问题,应按当地现行规定和习俗来办。这不是说官样话,主要是现在地方不同,首先考虑的不是当地习俗,而是当地的殡葬方式问题了。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排除公墓的殡葬的地方。现在很多城镇,包括一些农村都实行了公墓殡葬制。如果是这样,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这里就不必多说。
如果是传统的祖坟地安葬,这就关系到地方的民俗习惯和一些法规问题了。
一、夫妻居住地问题
半路夫妻是夫妻,大多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姻是比较固定的,不是那种民间所说的“打干伙”型。这种情况的前提是婚后无子女,非离异后再婚夫妻。
如果女方到男方共同生活,女方的百年后,按民间习俗是可以葬在男方的户口所在地,但不能再回到原配丈夫所在地安葬,能不能葬在一起另说。如果男方到女方共同生活,男的可回户口所在地安葬,但女的不能到男的户口所在地安葬。如女方所在地同意,男的也可在女方安葬,能不能葬在一起也是另说。
这种说法,既有民间的习俗习惯,也有法规的规定。如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从民俗和法规两方面来看,在哪里安葬,还得看当地认不认可所葬之人是不是本地人,不是说想到哪里安葬就可以到哪里安葬的。
二、半路夫妻有无子女的问题
按民间习俗,有一些半路夫妻(比较年轻的)结合后,养育了子女,如果儿女随男的姓,不管男女居住在哪方,男女百年后均可到男的户口所在地安葬。如果随原配姓,或女方姓,女的百年后不可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安葬,男的可回户口所在地安葬。这其实也是,只要有了子女,就很容易被当地认可是本地人。
讲清了以上两个方面,下面就从民俗方面来说一说“是和原配葬在一起还是和现任葬在一起”的问题。
以夫妻同葬习俗为主导的地方
按我国大多数地方的民俗(注:少数地方另有风俗习惯除外,不在此讨论之例,请忽略),半路夫妻中女的是可以和后一任丈夫葬在一起的,且男的也可以和原配(指先丧之妻,离婚之妻除外)葬在一起,也可三人葬在一起(互不同穴)。
而女的只要另嫁,民间古称为“下堂”,就不可再与原配(指先丧之夫,离婚之夫除外)葬在一起。“坐堂”女人(寡妇招夫上门)除外。民间有“下堂之妇不可回”的规矩,下堂之妻再嫁后,回原配家称“回堂”,民间有“女人回堂,家败人亡”之说。当然这是迷信的说法,但这种迷信思想在民间根深蒂固,至今依然影响民间人们的思想,使得再嫁之妇不可能与原配葬在一起,主要是当地人和家族不可能同意。男的在这方面受到的限制要少多了,这也是封建社会留下来的男权主义思想。
以山向为主导的地方
这种以山向为主导的地方,主要是南方一些地区和其他一些地方。对百年之后老人的安葬,把山向问题放在第一位。也就是说,安葬老人主要是按民间通书方位的利与不利。南方多山,坟墓的朝向不像北方的一些地区,都是朝南,南方坟墓的朝向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就有了每年哪方利,哪方不利及哪方犯煞的说法。直到现在,民间都还严格遵守这一规则。这是一种迷信说法,不足为信。
如此一来,民间自古以来,夫妻能符合山向葬在一起的很少。有这种习俗的地方,就是结发夫妻也未必能葬在一起,自然再婚夫妻也不存在能不能葬在一起的问题,只存在能不能进祖坟的问题。
不过,如果当地没有上述习俗的阻力,“是和原配葬在一起还是和现任葬在一起”的问题,就要双方事先协商好,尤其是双方子女要协商好,最好在老人还健在的时候,充分征求老人意愿的基础上,能订下书面协议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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