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童孟侯著《上海犯罪现场调查——东方神探阎法医传奇》

今日的新村路248弄

2006年6月22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接到普陀分局的案情通报:家住新村路248弄某号的铁路医院保安徐某霖的报案,自己时年54岁的父亲徐某熊在家中被杀。在接到出警指令后,刚刚在前一年卸任刑侦总队刑科所法医室主任职务(接替主任职务的是阎建军的大弟子——时年才32岁的马开军)、退居二线的阎建军立即带上学生萧碧(未来的刑科所法医室副主任)随大队人马赶赴现场。

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曾任上海市公安局法医室主任、一级警监阎建军同志

当阎建军踏进徐家的时候,进门处的自来水池的水龙头边上放着的一副假牙引起了他的注意。阎建军的脑海里立即有了几个初步印象:死者上了年纪、牙口不好,原本的牙齿大多都已经脱落。死者遇害的时候应该准备睡觉或者正在睡觉,所以将假牙脱了下来。

走进卧室,徐某熊的遗体仰躺在床上,上身穿着汗背心,下身一丝不挂,下身“老二”的头部还能看见一些“子孙液”,看样子在遇害的时候死者正在和异性进行“深入浅出”的亲密交流。

死者的颈部有明显的环状索沟,宽度为0.3厘米,其死亡原因确定为机械性窒息,应该是被绳索勒死的,现场没有发现绳索或其它线状物体,应该已经被凶手带走。徐某熊的牙龈上发现了出血点,说明遇害的时候被凶手死死地捂住了嘴(因为手骨是硬的,牙龈也是硬的,硬碰硬相互挤压,所以没有皮肤保护的牙龈会出血)。

根据报警人徐某霖的回忆:死者徐某熊在前一天晚上带着一个40岁左右、身高在1米60左右的胖女人回家,徐某霖知道他老爸自从死了老伴后就经常带各种女人回家“过夜”,自己已经习惯了,也没管。当天一早徐某霖出门上班的时候往卧室瞄了一眼,看到徐某熊还在和那个女人睡觉。当他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看到那个女人已经离开了,而徐某熊还躺在床上,徐某霖以为老爸还在睡觉,就过去推他叫他起床,然而触碰到人的时候才发现整个人都已经凉了,已经死透了,吓得他赶快报警。事后经过清点,徐家丢失的物品如下:徐某熊的一只银灰色的诺基亚手机、一块半新不旧的上海牌手表、一枚金戒指和一条金项链,以及放在五斗橱里的两千多元现金。

不同款式的诺基亚手机(好怀旧)

看样子,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另外,徐某熊的儿子和邻居一致反映,说徐某熊喜欢说大话,经常向别人夸耀自己如何如何“有钞票”,怎么怎么有很多女人和他玩,一副“嘻嘎嘎”(上海话不知廉耻、死皮赖脸的意思)的样子。其实他就是个普通的工人,除了死工资外没什么钱。但就是特别喜欢玩女人,各种各样的女人,有年轻的,有上了年纪的。某个邻居还说:6月21日上午10点他看到徐某熊下楼买酒,买完回来还对他炫耀说:“今朝我要请甯嘎吃饭,女额,我认得额女甯勿要特嘟哦(上海方言:今天我要请人家吃饭,女的,我认识的女人不要太多哦)!”

据此,警方认为那个和徐某熊一起过夜的中年胖女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以徐某熊的经济条件,自然请不起层次太高的女人,要么是层次比较低的“土鸡”,要么是已经退休或者单位破产而经济困难的中老年女性,要么是在上海干保姆或佣人之余赚“外快”的乡下女人。而最后和徐某熊在一起的中年胖女人则刚好符合这个刻画。

萧碧法医在协助师傅对徐某熊遗体进行尸检时无意间发现床边还放着一份5月13日的新民晚报,就随口问了句:“你们家订晚报吗?”

徐某霖摇头否认:“我们家从来没有订过晚报。”

于是,这张报纸立即被装入物证收集袋,火速送往刑科所检验上面是否有指纹。

不久,阎建军又看见床边还放着一只竹子做的“不求人”(北方叫“老头乐”,一种用来挠痒痒用的辅助工具),看了几眼后问徒弟萧碧:“你看,这里有个不求人,你想想,它为什么会出现在床边?”

不求人的用法示意图

萧碧也很纳闷,因为一般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是不会用上不求人的,尤其是两个人在床上的时候,不求人一般是人站着或者坐着的时候背上痒痒了又没人帮忙挠才会用的上。

阎建军问徒弟:“你能从这个不求人上推断出什么信息吗?”

萧碧琢磨了半天,摇摇头表示不明白。

阎建军说:“这件东西是很重要的物证,我猜这是徐某熊和那个女人调情用的东西,他们两个上了床,徐某熊会用这个东西挠女人的痒痒,即便她身上哪里都不痒,他也会为她挠,就是要把女人的全身挑逗得痒痒难忍,然后才会去做那个事情。”

萧碧叫来徐某霖一问,徐某霖证实:徐某熊每次带女人回来“睡觉”,必要用这个不求人,每次都会有女人的笑声从徐某熊的卧室里传出来,他猜应该是老爸用这个不求人在给女人挠痒痒。

于是阎建军立即命令把这根“不求人”也带回去送检,在萧碧准备伸手去拿的时候,阎建军一把拉住他嘱咐说:“慢点慢点,不能拿这(不求人)两头,这两头都有信息留下,要拿中间。”

结束现场勘查后,两份物证火速送检。《新民晚报》上的指纹经指纹库比对证明是徐某熊的同事范某的。当侦查员上门去找范某核实时,范某承认报纸是他订的,但坚决不承认他去过徐某熊的家。范某称,徐某熊经常喜欢自说自话地把同事订的报纸拿走自己看,这个说法得到了多名其他同事的证实,这几个人都被徐某熊“顺”过报纸,对此大家都很不满。因此这张报纸应该就是徐某熊在5月13日那天从范某这里擅自拿走的,范某跟此事毫无关系,侦查员们白白兴奋了一场。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经侦总队双子楼

“不求人”的检验也很不顺利,检验报告称这根“不求人”的两端并没有提取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当得知检验结果后,阎建军说:“可能是塑料袋和不求人摩擦过了,把上面的信息抹掉了;也有可能是检验的人在拿这根不求人的时候把上面的信息覆盖掉了。”

他突然问萧碧:“你跟检验的人说过要拿当中不能拿两端吗?”

萧碧顿时懊恼地一拍脑袋:“哎哟要死了!我忘了跟检验的人说一声了。”

阎建军倒也没表现出气恼的样子,接着问:“不求人的头不是爪子状的吗?爪子表面的痕迹也许被抹掉了,柄上的痕迹也许被洗掉了,但是爪子的缝隙里呢?会不会有痕迹或者残留物留在哪里?”

萧碧恍然大悟地一拍手:“对对对,我马上叫他们再查!”

经刑事技术中心的再度鉴定,终于从“不求人”的爪子缝隙中提取到一份“DNA指纹”样本(指具有完全个体特异的DNA多态性,其个体识别能力足以与手指指纹相媲美,因而得名。可用来进行个人识别及亲子鉴定,同人体核DNA的酶切片段杂交,获得了由多个位点上的等位基因组成的长度不等的杂交带图纹,这种图纹极少有两个人完全相同,故称为“DNA指纹”),这份样本属于一个陌生人,很可能就是徐某霖口中的胖胖的女人留下的。

接手此案的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徐长华副总队长想到发生在同年3月2日、虹口区四平路621弄某号的一起凶杀案,74岁的退休老人郜某林被勒死在自家的床上,死者同样是下身一丝不挂。家中被劫走一台影碟机、若干金饰品和现金,当时出警的法医(那个案子不是阎建军出的警)也从现场的茶杯上提取到一份DNA指纹。现在想来,两起案子作案手法类似,因此徐长华副总队长建议并案侦查。

经过比对,四平路提取到的这份DNA指纹和在新村路提取到的DNA指纹可以做同一认定,因此两个案子的重大嫌疑对象就是那个胖胖的中年女人。

今日的四平路621弄

徐长华(此时他是浦东公安分局局长)

在案情分析会上,大家经过讨论得出如下共识:

1、新村路248弄和四平路621弄两个案子的被害人都是中老年男性,都是被勒死的,都被捂过嘴,两个现场都被人为“打扫”过。

2、两个案子的被害人都是独身,经济条件都一般,但都喜欢露富,都喜欢招嫖,都曾经通过婚介所找过“女朋友”。

3、马上成立联合专案组,寻找那个胖胖的中年女人。兵分几路,一路去查婚介所的信息,一路以抓嫖为由头对虹口、宝山、杨浦和普陀四个区内的“特殊服务行业”从业者进行地毯式排摸;另一路控制销赃渠道,严查被抢物品是否被销赃。同时对死者徐某熊的手机进行监控。

6月23日,对徐某熊的手机号进行布控的技术人员发现:15时16分30秒的时候有人打了徐某熊的手机,持续了34秒,然后就又关机了。虽然无法跟踪到具体的地点,但是技术部门还是划定了大致的范围——国权北路区域。

6月25日,徐某熊的手机又在6时45分13秒被人打了,持续了50秒后关机,依然无法跟踪具体方位,但显示打出的大致区域——中山北路!

6月27日7时,徐某熊的手机又被打了一次,这次持续时间更短,只有十几秒就关机了,地点依然是中山北路。

于是专案组根据这三次电话打出的地点在地图上划出了一个大致范围:岚皋路以西、兰田路以东,岚皋西路以南,中山北路以北。这个区域里有1000多户人家,都是私房,弄堂众多且狭小,排查难度极大。在随后的12小时时间里,专案组一连派了五拨侦查员去该区域查访,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专案组不放弃,很快又派出了第六拨侦查员,出发前,徐长华副总队长再三嘱咐:“要注意排查单身的男性老人。”

这回运气不错,中年男子廖某某在和一名侦查员聊天时不经意地发了通牢骚:“侬讲搞得好伐,我窝里厢(上海话‘家里’)的爷老头子(上海话‘老爷子’)都66岁了,我老娘走了(去世)后他一直一个人过,但他就不想一个人过,三天两头找‘女朋友’。”

侦查员问:“你见过你家老头子的‘女朋友’伐?他有没有比较固定的‘女朋友’?”

廖某某想了想说:“我平常不跟爷老头子住一起,今年2月5日我去看过他一次,那天就看见有一个40多岁的中年女人在我爷老头子窝里厢,胖胖的,我不晓得她叫什么名字。”

侦查员:“侬家老头子家住在哪里?”

“通河九村某号。”

今日的通河九村一角

接到汇报的专案组当即调集大队人马将通河九村某号团团包围,6月28日凌晨3时,警察冲进了廖某某的父亲——66岁的退休老人廖某的住所,看到卧室的床上两个人正相拥而眠,男的自然是廖某,而另一个正是一个40多岁的胖胖的中年妇女,当场从她挂在衣架上的外衣口袋中搜出了一部银白色的诺基亚手机,后经徐某霖辨认,这部手机正是他的父亲徐某熊的手机。

经查明,该胖女人真名叫周芳,时年40岁,江苏滨海市北坍乡人,身高1米61,体重138斤。周芳当晚就承认虹口区四平路621弄3.2入室抢劫杀人案和普陀区新村路248弄6.22入室抢劫杀人案都是她干的,以相亲为名勾引好色的老年男性,骗取他们的信任,然后趁着和老人云雨过后突然用细绳勒住受害人的脖子将之活活勒死,然后洗劫死者家中的财物。

至此,这起上海市首例女性系列抢劫杀人案在经过一周的侦办后水落石出,周芳因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最终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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