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间,六月份已经过去一半,而这天气也是一天比一天还热了,不少地方,热得简直像是在蒸桑拿一样。

而这个时候,如果能吃上一根冰凉的雪糕,或者喝上一杯带冰的奶茶,想必一定会感觉非常的凉爽,不过每天都来一杯奶茶、雪糕,很多打工人多少也会有些心疼自己的钱包。

而现在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从六月份开始,打工人将能够收到一笔额外补贴:防暑降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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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多多少少地听说过这个防暑降温费,今天,咱们就以山东省为例,来和大家一起聊聊这个防暑降温费。

根据山东省发布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只要是为企业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就应当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

而按照山东省最新发布的规定来看,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从事室外工作、以及从事高温作业企业的职工,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其他环境下作业的职工,每人每个月发放180元。

防暑降温费,每年会从六月份开始发放,一直发到九月份,而防暑降温费的支出,将被列入到企业成本费用当中。

如果在这期间,有职工没有正常出勤,那么也可以将防暑降温费,按照职工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进行折算,然后再发放。

说到这,可能有的人会问了,那如果我们公司不是在室外进行工作的,是在室内,而且每天都开空调,是不是这样就没有防暑降温费了?

答案是不是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只要职工为公司正常地提供劳动服务,那么不管你是不是在室外作业,不管室内工作环境是否有空调,企业都应当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

而且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规定,即便公司为员工提供清凉饮料,这个清凉饮料,也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

说到这,可能有的朋友会说,那我们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怎么办?

要知道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者最基本的劳动保障,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费,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届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对该情况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情况属实,会对该企业责令整改,一旦企业逾期未改,将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