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6月13日电(汪瑞华)日前,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增加安徽省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通知》,明确把气象灾害暴雨预警增加为防汛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通知指出,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增加安徽省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其中,当省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暴雨黄色预警,会商研判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另外,当省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暴雨橙色预警,会商研判可能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当省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暴雨红色预警,会商研判可能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