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酒企热衷于用手头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不稀罕,今世缘(603369)却因此摊上了事。

近日,今世缘发布公告称,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收到了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未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上交所后又遭江苏证监局警示

从江苏证监局获悉,今世缘自2018年8月30日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委托理财后,使得连续12个月未披露的委托理财余额达约5.6亿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

不仅该次理财未披露,此后今世缘继续进行的委托理财(至2019年6月19日),多次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均未有披露。

直到2019年4月13日、2020年4月29日,今世缘才分别在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中披露,并于2021年1月15日进行补充披露。

因此,江苏证监局认为,今世缘构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事项的违规行为,并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笔者回溯公告后发现,早在2021年10月,因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未及时披露,今世缘及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卫东,已经被上交所给予监管警示。

除了信披&财务负责人,根据招股书,王卫东还是今世缘发起股东之一,从2014年上市之际便一直陪伴公司至今,可以说是经验相当丰富,如今却在“委托理财”一事上栽了跟头。

“都是有钱惹的祸”,有投资者调侃称。

公司回应称“对规则的理解和监管机构不一致”、巨额委托理财指向关联交易

让老董秘都翻车的委托理财公告,未及时披露的背后是否有隐情?

对于未及时披露的原因,今世缘首先向笔者强调称“这部分理财决策程序是完全合规的”,并进一步解释道,“2018年上半年,公司设立了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的全资子公司并公告了该事项。公司认为,投资理财活动属于该子公司主营日常业务,平时无需单独披露,只在当年年报中作了集中披露。监管机构认为必须持有‘一行两会’核发的金融牌照的法人主体才无需日常披露理财业务,像今世缘投资子公司在地方金融办备案的不予认可,要求补充披露。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完成了补充披露,后续委托理财事项也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由于公司对规则的理解和监管机构不一致,导致公司主观上遵从、而客观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今世缘回复笔者时提及的涉“投资管理”领域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公司在2018年6月出资设立的江苏今世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今世缘投资”),法定代表人为王卫东。

成立两个月后,今世缘投资于2018年8月出资340万元收购北京智德龙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智德龙腾”)11.33%的股权。并在2019年追加投资,目前今世缘投资已经成为智德龙腾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到53.2%。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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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世缘2018年报,委托理财日期起点及金额与江苏证监局监管函中一致的,为公司2018年8月30日投资的、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为5000万元。同日,公司还投资了智德龙腾发行的私募基金,金额达到2亿元。该笔投资的日期起点位于今世缘投资成立后、且时值该子公司收购智德龙腾部分股权。

图源: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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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令我们好奇的是:上市公司以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由全资子公司持股的智德龙腾理财产品,是否涉及关联交易?这是否又是未及时公告的又一大原因所在?

就如何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措施方面,今世缘则向笔者表示,“(公司)主动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回头看’;组织董监高及相关岗位人员就委托理财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学习,对照相关规定,重申要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寻求指导,对于在实务操作中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和疑惑,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听取监管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