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的你

是选择代驾还是“代价”?

你若酒驾,不仅要接受处罚

还会在这里

被!曝!光!

以下是近期查获的酒驾人员“名单”

看看有谁上榜?

1

2022年5月31日20时24分,彭俊驾驶号牌为云EED664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川镇栋光线5公里600米路段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

2022年5月31日20时42分,陶涛驾驶号牌为云EED40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川镇栋光线5公里60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3

2022年5月31日21时17分,董学荣驾驶号牌为云ERR49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川镇南正街与小砖桥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4

2022年5月31日22时40分,任学安驾驶号牌为云ED264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左门乡左门线0公里76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5

2022年06月12日20时20分,陆世祥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川镇南正街与小砖桥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6

2022年6月12日20时39分,陈建康驾驶号牌为云EQJ32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栋川镇南正街与小砖桥路段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7

2022年06月12日20时47分,魁健驾驶号牌为云E6H818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栋川镇南正街与小砖桥路段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8

2022年06月12日20时57分,郭建荣驾驶号牌为云E6A893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栋川镇南正街与小砖桥路段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9

2022年06月12日21时24分,赵贵驾驶号牌为云E67D66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栋川镇向阳路与青莲新村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9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10

2022年6月12日21时26分,禹晓樱驾驶号牌为云EE8969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栋川镇向阳路与青莲新村路口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饮酒后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车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骤增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都不要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

一次侥幸可能让你后悔莫及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

确保出行安全

才是根本原因!

来 源:姚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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