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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芮城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能为被害人办理低保为由,多次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招摇撞骗案,二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年六个月。芮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朝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红军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观摩庭审。

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份至2022年1月份,被告人吕某焕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仲某军,至芮城县、永济市、临猗县、万荣县、稷山县、新绛县等地住宅小区,由仲某军在小区门口望风,吕某焕进入小区门房与门卫闲聊,该吕谎称自己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可以为其办理低保,但需要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手续费,待门卫将现金交给吕某焕后,二人迅速逃离现场。二被告人共单独或共同招摇撞骗40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

本院认为,二被告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能办理低保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犯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吕某焕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不思悔改,重新犯罪,系主犯累犯;被告人仲某军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仲某军退赔了全部被害人钱款,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我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综合全案事实及情节,当庭进行了宣判,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年六个月。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针对老年人招摇撞骗的养老诈骗案件,通过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告诫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贪图小利,要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