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三类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高考考入全日制一本158所院校申请学费奖励的公告

为认真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

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依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17〕18 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政策的通知》《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奖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2021年普通高校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奖励工作。

奖励对象

本公告普通高校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奖励对象为,2021年考入全日制就读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 号文件公布的158所一本院校名单为准,学校名称更名的也包括在内)的镇雄县户籍在读“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详见附件1)。以2021年12月底前镇雄县乡村振兴局数据作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认定的依据。(注:实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含定向生、委培生>、定单定向全科医学专业的学生,不属于本公告奖励对象)。

奖励标准

每生5000元人民币

工作程序

(一)递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在申请时间范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0日)向镇雄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 《昭通市普通高校“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奖励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2)。

2. 《昭通市普通高校“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详见附件3)。

3. 《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须查验原件)或院校出具的《大学录取证明》原件。

4. 高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原件。

5. 申请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6. 申请学生的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7. 学生本人云南省范围内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及卡号信息)。

(二)集中评审。

2022年7月11日至7月26日,集中开展县级初审和市级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

(三)奖励发放。

2022年8月10日前,县教体局将采取银行打卡的方式,将2021年普通高校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奖励全部发放到位。

其他事项

(一)自主查询

查询是否属于“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可用微信扫描“三类对象查询”二维码,输入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如果系统弹出“家庭信息”,则属于“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如果系统提示“名单中没有您的名字”,则不属于“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若确属“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但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根据镇雄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认定。

(二)按时申请

申请对象要按时递交申请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可用微信扫描“相关附件下载”二维码,下载所需申请材料。

(三)准确填报

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书写必须工整清晰,严禁潦草凌乱。因信息填报不准和书写不规范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地点:镇雄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县教体局三楼)。

咨询电话:0870—3123545

镇雄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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