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怎样“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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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
5月13日9时,随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新军一声简短有力的号令,执行局局长王旭带领20余名执行干警快速奔赴执行现场。
这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某燃气有限公司因铺架电线、电缆受某石油公司阻拦,诉至法院。生效判决判令某燃气公司在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为恢复生产可以利用某石油公司厂区铺设电线、电缆、接网线,某石油公司不得阻拦。
案件生效后,某石油公司阻拦施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党鹏刚多次前往现场沟通协调,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考虑到安全生产、化解矛盾的多重需求,灞桥区法院执行局事先制订预案、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执行。
“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如果阻拦执行,将承担拘留、罚款等法律责任……”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和拒执的法律后果面前,被执行人同意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通行、用电、用网等问题得以解决,案件圆满执结。
据悉,该院按照全市法院统一部署,闻令而动、集中开展“大干九十天,努力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图①:执行干警集结完毕。
图②:院长做集中执行动员讲话。
图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图④: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
图⑤:执行干警释法明理。
图⑥: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罗 超 胡雅丽 江红霞 文/图)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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