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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15日,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澄清前任核数师提出的关键事项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世茂服务前任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辞任函中指出,其要求提供有关集团开发的若干新业务(包括工程服务和社区智能服务)在其管理账目就集团收入确认与比较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集团未经审核全年业绩的调整,金额约为人民币923百万元的资料。

第二,由于实施了各种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世茂服务截至2022年4月28日未能提供罗兵咸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世茂服务表示,集团于2021年拓展若干新业务,包括工程服务业务,并大力发展社区智能服务业务。罗兵咸提出的关键事项涉及工程服务业务及社区智能服务业务按总额基准和净额基准进行的收入确认,谨此载列导致关键事项的情况并提供相关澄清。

世茂服务澄清,集团所编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境内附属公司层面的管理账目分别按总额基准确认来自工程服务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8.52亿元及来自社区智能服务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9.52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税收申报要求,该等金额根据相关合约及/或增值税发票记入管理账目。

世茂服务管理层亦于公司层面编制2021年财年的综合管理账目,其中反映就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相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作出的调整。集团管理层向罗兵咸提供管理账目及综合账目,用于2021年财年的年度审计。

世茂服务于2022年1月27日为2021年财年审计向罗兵咸提供第一套综合账目及管理账目,且综合账目表明初步确认。罗兵咸于2022年2月23日对综合账目提出意见。集团管理层于2022年3月10日向罗兵咸提供经修订的综合账目。于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28日期间,管理层与罗兵咸就工程服务业务及社区智能服务业务的收入按净额基准计算的可能调整进行多次讨论。

于重新评估综合账目中初步确认的会计处理方法后,集团管理层对工程服务业务及社区智能服务业务的收入进行若干调整,由总额基准改为净额基准。罗兵咸确认,于公布公司2021年财年未经审核业绩公告之前,应于综合账目中进行调整。于2022年3月10日之后,并无向罗兵咸提供反映该等调整的进一步综合账目。

世茂服务指出,该等调整对集团的2021年财年的溢利并无影响。集团管理层确认,并无对管理账目进行调整。

诚如未经审核业绩公告中所披露,由于新冠疫情及内地的防控措施,罗兵咸的审计程序尚未完成,未经审核年度业绩亦未获罗兵咸同意。管理层认为,未经审核业绩公告已适当及准确披露工程服务业务及社区智能服务业务的收入(已纳入根据从总额基准到净额基准的变化作出的调整),且有关资料已由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讨论及审阅。

世茂服务表示,集团的审计过程一直受以下事实所影响:集团的若干管理层及雇员被隔离;及于最近一波新冠疫情中,公司总办事处所在的办公大楼被防疫封控,因此于2022年4月28日罗兵咸辞任之前,无法向其提供与组成(其中包括)相关合约的调整有关的部分文件。

其后,世茂服务委任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新核数师,以填补罗兵咸辞任后之临时空缺,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审计准则对公司2021年财年的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就关键事项而言,世茂服务指已与大华马施云商讨有关工程服务业务及社区智能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的总额与净额的评估基准以及集团向罗兵咸发送的综合账目。此外,大华马施云已考虑罗兵咸提出的待解决事项。

大华马施云认为,待解决事项并不“独立”,并已于评估中对该等事项运用专业判断。大华马施云已分析罗兵咸报告的事宜,并考虑了以下需要于审计过程中处理的审计风险。

除自管理层了解到罗兵咸所观察得出的结果外,大华马施云已进行若干程序确认对罗兵咸所观察事项的了解。

大华马施云亦度身定制额外程序以处理有关审计风险,并在计划会议上与审核委员会进行沟通。由于工程服务业务及社区智能服务业务为本集团的新业务,大华马施云必须与内外各方讨论以全面了解业务如何运作,然后对审计程序作出相应调整。

大华马施云所亦开展额外工作,作为形成其审核意见的基础。大华马施云选择的样本已涵盖罗兵咸信函中提及的所有相关要点。来自工程服务业务及社区智能服务业务的经审核总收入与未经审核业绩公告所披露的金额相同。大华马施云向公司表示不反对对综合财务报表的真实及公平情况发表无保留意见。大华马施云已就罗兵咸于其辞任函中提出的事宜作出合适的审计步骤,并信纳已取得足够合适的证据以证明其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所依据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