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收官之年,江苏省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纪委在盐都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坚定扛起政治监督首要职责,找准工作着力点,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强化制度保障,构建纪律体系新框架。坚持把监督工作作为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控风险、执纪问责的重要载体,紧密围绕中央、省、市、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具体要求,将监督工作全过程融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去。出台《盐城市城镇化集团跟进督办工作制度》,制定《盐城市城镇化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监督清单》,确保高质高效按期完成改革任务,推动集团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全面发展。先后制定《盐城市城镇化集团“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盐城市城镇化集团党委前置研究规程》《盐城市城镇化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等,修订完善议事、党群、财务、审计等12类管理制度,从源头控制廉政风险。

统筹方式方法,推动监督监管全覆盖。针对集团规模体量大的特点,以推动党内监督为主导,重点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纪律监督、巡查监督等常态化监督工作的落实。强化党内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领导干部履职纪实管理,制定个人责任清单,让“关键少数”切实成为推进“一岗双责”一体落实的执行者和保障源,促进国企改革各项决策落实。强化日常监督,辐射“绝大多数”。对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改革任务分解表,持续开展跟进督查,对改革任务进度明显滞后、工作明显缺失的部门和单位,及时发出督办单,确保按序时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强化专项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对工程招投标、投融资、薪酬分配、选人用人、产权交易、改制重组等国企改革重点领域,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定期开展廉洁风险点自查,出台《盐城市城镇化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具体实施办法》和《盐城市城镇化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风险报告与整改督办制度》。强化群众监督,前移“监督防线”。坚持“职工的痛点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群众的焦点是什么,监督就聚焦什么”的原则,确保问题大起底,做到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制定《盐城市城镇化集团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推进集团依法治企、建设阳光国企,强化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加强对集团领导人员行权履职和集团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强化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好氛围。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集团改革发展协同并进,为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廉政建设合力。明确“管业务”必要“管廉政”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集团经营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建立廉政工作机制。每年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组织廉政学习。创新文化宣传形式,结合集团实际,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入手,组织拍摄廉洁故事短视频《廉诚诀》,加强廉洁从业宣传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建设模式。(郝青栋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