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青少年的网红食品又出现了“爆款”,这回是利用了所谓的跨界概念。烟盒包装的糖果、形如灯泡的超大棒棒糖、酷似输液袋的饮料……这些“跨界”商品满足了部分青少年的猎奇心理,但因其具有一定的误导性受到了众多家长的“口伐”。专家提醒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迷信网红食品、不盲目追求猎奇包装商品,以免权益受损。

跨类混搭式营销“出界”不是第一次出现。前不久,一款外包装酷似洗衣液瓶子、实际装着饮料的“洗衣液奶茶”就引发了争议。虽然产品质量以及包装材料本身符合相关要求,但因为这种包装设计过于搞怪而且容易带来误导,因而被要求下架。其他诸如灯泡糖、草莓蛋糕精油皂、香烟糖等类似的网红食品、用品还在大量销售,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当然,产品外包装、外形设计是可以且应该创新的。一些食品商家追求创新,跨类混搭的设计的确让人耳目一新,也契合年轻人所特有的求新求变心理。近年大白兔奶糖凭着曾经的国民品牌地位玩起了跨界营销,与各行各业的不同品牌合作,推出一系列脑洞大开的联名产品,不但获得了年轻人的好口碑,也获得了巨大的市场成功。

跨界“差异化营销”思维本身无可厚非。但要跨界,首先心里要有边界,这个边界就是底线。跨界创新营销要有起码的法律底线、社会公德底线和审美底线,必须承担一定的公共责任,守牢安全底线,不能给消费者哪怕只是个别消费群体造成误导,甚至导致事故的发生。正如报道中专家所言的那样,错类别包装的行为会导致孩子认知错乱,增加儿童误食家中生活用品的风险,造成不好的后果,这明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相悖。

无创新,不发展。但是真正优质的创意营销,在给消费者带来新奇感的同时,也往往能够深入人心,赢得大家的赞赏。在鼓励创新的潮流之中,我们看到了各种博物馆联名产品的火热,我们看到了各地加入文化创意之后推出的创新赏花产品,我们看到了传统文化在数字技术加持下焕发光彩。我们鼓励和热爱这种“闪着光”的创新,而不是那些猎奇包装商品博眼球、赚流量的“创意”。(苏报融媒评论员 苏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