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台接到网友爆料:在南部县二桥附近中国石油加油站,疑似私自立指示牌。

网友描述:即使是企业也应当遵循相关规定,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它悬挂物的实属不应该。

针对该问题,平台已经反映给有关部门。

在日常生活中,多多少少会遇到商家私自立指示牌,这些非道路标志牌容易扰乱司机视线影响交通安全,也会影响市容市貌有损城市形象。希望部门加大监督,也希望商家能够自觉。

法律原文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

来源:爱南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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