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恶意发文抹黑,但文章中的信息真假难辨无从核实,向自媒体平台投诉全部被驳回,失败的投诉反而增加了一些人的嚣张气焰。

这让企业很难受。企业遭网上发文恶意抹黑,如何保证向平台投诉的高通过率?

今天,北京宝际法律咨询公司结合自身为企业做反名誉侵权的法律实战经验,和企业人员做交流研讨。

01

如何核实事实,抓出失实关键点

实践中,企业人员最容易出现的误区,就是没有先“确认事实”再“分析批驳”的法律思辨逻辑。事儿自己都没核实清楚,就开始辟谣了。核实得不扎实,就实现不了让人信服的辟谣结果,甚至可能被对方揪出漏洞反将一军,造成二次舆情。

很多舆情确实难以核实。但实际上,如果舆情处置人员足够专业,还是可以捕捉到蛛丝马迹,一锤锤死谣言的。

证伪,无论是为了向自媒体平台投诉还是起诉或是其他,都不需要全面证伪,抓住关键之处明显硬伤即可,关键是要有一双足够锐利的反名誉侵权的眼睛。

如今年年初某自媒体造谣称某企业有员工乱搞男女关系,因为没有显示出真实信息,是否有这么个员工乱搞了确实无法核实。

但这个自媒体接着又说,这名员工被公司作出内部处分了。这句话如果舆情处置人员关注到了,很容易证伪,因为内部处分了谁,这家企业内网有系统记录,实际上在自媒体所称的那个时间段,就没人被处分过。

由此,整个舆情被证明是编造的。

证伪,可以用逻辑串联多个基本事实,证实是谣言。如何抽丝剥茧,给某些基础事实建立逻辑,这是见专业功力的。

如有人爆料:某企业高管被查出经济问题后,仍每天到岗上班。有问题是真,确实没有第一时间马上开除也是真。所以,最初企业方都没意识到失实,既懊恼又一筹莫展。

经过询问,企业方称人是去年10月开除的,有离职证明为证。再一看,自媒体文章的发表时间,是今年3月。

问题就出来了。人在去年10月就已经被开除了,今年3月即时隔5个月后,文章仍称“企业包庇袒护,高管至今每天上班”,这点显然严重失实,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

再如前段时间有自媒体冒充内部员工造谣“某企业裁员50%,但只向劳动部门报备150人,实际上十倍不止”。

这次处置,没有让这家企业拿出实际的裁员数据,仅提供一份上市公司年报,再结合逻辑归谬就把谣言KO了——

最新年报显示,这家企业有11万员工,裁员50%意味着要裁5.5万人,HR根本无法在短期内裁掉这么多的人,更关键的是这个数字本身也和“向劳动部门报备150人,实际上十倍不止”的说法完全矛盾。

这证明了,该人对这家企业的人员规模等基本情况完全不了解,不可能是内部员工,自媒体文章是信口开河。

确实有一些谣言无法单独地证实或证伪。但如果相关人员抱着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职业精神,仍然可以揪出对方的硬伤。

捕捉黑公关痕迹,也是证伪的方式之一。如某企业遭遇过一位所谓的小老板的恶意诽谤,这个小老板自称是这家企业的受害者,他编造了一个极为离奇的情节,开了个公号发文章“曝光”,流量还被推起来了。

里面的聊天记录截图无从核实。但在微信端搜索,居然搜到了另外一个公号,两个公号在相近的时间注册,都在各自公号里经过了一番完全相同套路的“包装”,然后在同一天的同一时间发黑文,关键是发文的内容除了所谓的受害金额等“数据”之外,其他文字是完全复制粘贴的!

本来就是个极为离奇的事件,怎么可能同时发生在俩人身上,而且事件情节、行文内容完全一样只有金额不一样?显见是造谣、恶意诽谤。

笔者分析,应该是策划者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在策划传播阶段安排了两个号,并同时推,推起来了一个之后,就放弃了另一个。那个流量止步于1000多阅读量的公号文章,流量很可能是刷的,策划者可能是出于结算上的考虑未删除,但没想到,有人会在微信端搜索,发现了蛛丝马迹。

02

向平台投诉,都有哪些要点

事实核实清楚了,之后才是如何处置。下面,仅就如何通过平台投诉手段反名誉侵权展开。

近年来,“删稿”、“删帖”都是敏感词。因删除行为,被追究非法经营罪名的案件明显增多,被告人多为公关公司人员,也有个别媒体人。

对此,公号文章《》(点击链接,可阅读文章)一文中有详细阐述。

“删帖”判刑的法律依据是2013年9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手段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特定情形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第7条的构罪情形特指“信息网络手段”。利用法律手段实现对失实舆情的反制,显然不在此列。实践中,很多律所一直在配合企业做类似工作。立法者出台法规的目的是整顿不法的网络乱象,而非让所有的自然人和法人都丧失依法维护名誉权的权利。

日常工作中,一些PR和法务抱怨投诉通过率低。实际上如果做到专业处置,通过率还是非常高的。其中的要点包括——

在事实认定方面,要有抓到对方关键失实点的能力。如前所述。这是法律视角下处置舆情的技术含量所在。

在失实程度定性方面,要熟稔关于名誉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函件的法律专业性和形式要件的专业化,可以提升被成功处置的概率。

投诉文字要简洁鲜明、扎实有力。实践中,面面俱到、重点却不突出的函件或者充满主观情绪的函件都起不到作用。

投诉时,形式上的专业化、官方化,对投诉被有效处理有积极意义。提交证据时,要有类似于律师组织证据目录的能力。

从结果上看,专业化、官方气息强的投诉,得到有效处理的概率更大。随便胡乱概括着写几笔,证据材料上连个公章都没有的,被驳回的概率接近100%。

这点也很重要:要在工作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不同自媒体平台的处置“潜规则”。所有平台的审核团队都有一份内部掌握的、不对外公开的审核规则,你既然看不到,就要在实践中研究揣摩它,类似于做抖音头条号运营要研究算法推荐流量的规律一样。不要以为看了平台关于投诉的规则介绍就OK了,那只是个“外面儿”的东西。

平台投诉之外,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报案,是企业进一步反名誉侵权的方式。但需要认识到:起诉和报案只是手段,起到震慑惩治效果,切实解决失实舆情,让造谣传谣得到遏制才是目的。实践证明,这一手段运用得当,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企业以反名誉侵权为目的的起诉、报案,不能单纯从代理案件的视角看待,要有品牌公关意识,以“法律+传播”的复合思路进行处置。

对这个话题,“宝际方法论”将在下一期文章中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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