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魏二姐
休假休息
是军人的法定权利
以往
我们只觉得
休假是军人的一种福利
毕竟
军人的休假在很多单位
在机关是由福利干事统管的
最近
关注到《解放军报》对此有了更新的提法
将保障军人休假权利
上升到法律高度
截图自2022年6月14日《解放军报》1版
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
是因为在2021年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颁布施行
第三十八条 明确:
军人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给予经济补偿。
自此
军人休假权利保障
有了法律作为支撑
以往
有个别单位将落实休假制度
打了折扣
一遇大项任务就收拢人员、暂停休假;
统筹不够科学,出现休假“扎堆”现象;
把放弃休假片面当成爱岗敬业表现;
军报对军人的休假
也一直都比较关注
多次在“法治军营”版面
发布相应的报道
点一些具体的问题
推广一些好的做法
为“让军人好好休假”不断地鼓与呼
截图自2021年9月22日《解放军报》4版
截图自2021年1月26日《解放军报》“法制军营”版
截图自2020年7月7日《解放军报》10版
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尚未颁布施行的时候
军报就有意识地
将军人休假话题
置于“法治军营”版块
既是远见卓识
也是有理有据
因为早就有相关的法规制度
保障军人的休假权利
《内务条令》明确:各级应当建立探亲(休假) 计划报备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检查、通报落实情况。
不得随意中途召回探亲(休假)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中途召回的,剩余探亲(休假) 时间应当安排补休。
《关于军人休假探亲制度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士官因工作调动、单位移防换防、家属随军或者婚姻状况变化等情况,导致年休假假期发生变化的,应当调整年休假计划。
《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应当严格落实休假探亲有关规定,科学安排年度工作,加强计划管理,为官兵休假探亲创造条件。
想休息,绝不是贪图安逸
不休假,也不是态度积极
休不完,应该扎实的补钱
作者:哨位君
资料来源:解放军报、中国民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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