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前往泰山街道浦东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由三级高级法官张斌公开宣判了一起以养老投资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四十余名老人旁听庭审,十余家媒体参加活动。

2015年2月以来,被告人卜某、田某在南京江北新区浦泗路某大厦先后注册或变更成立江苏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某美容养生有限公司、江苏某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某社区服务(南京)有限公司,并以上述公司名义,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南京江北新区浦泗路某大厦、南京江北新区山潘街道某楼为据点,通过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签订养老投资协议、股权转让、还款计划书、借贷、农业租地等形式许诺高额利息,承诺还本付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造成大额资金无法兑付。

被告人卜某、田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均自愿认罪认罚,且到案后主动退赔了部分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亦得到了部分集资参与人的谅解,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人亦表示积极退赔,酌情考虑对两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张斌法官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卜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被告人田某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宣判后,张斌法官以案释法,给旁听庭审的老人们带来一场生动活泼的“法治课”。他表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养老诈骗的方式不断翻新,越发不易识别,并科普了新型养老诈骗的特点,如利用老年人想实现“养老钱”增值的心理特征,以养老投资、养老证、养老旅游为噱头,通过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实施诈骗。

张斌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宣称“可以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平时要多关心留意电视宣传报道等,了解时兴的养老诈骗手段,提高自身防骗的能力。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老人们表示受益匪浅,将牢牢记住“不贪心,多留心”,捂紧“钱袋子”,守好“养老钱”。

江北新区法院干警还为现场群众发放了自制的养老诈骗普法手册,鼓励动员大家将相关知识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科普,营造学法普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素材来源 | 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编辑 | 顾杨乐

发布| 徐雅莹、吴小荣

审核 |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