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决定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2年6月16日,以下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案号:(2018)闽0305执1761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标的(元):1121450.03

被执行人:余德明

身份证号:35032219660413****

住所地:仙游县枫亭镇和平村后埔107号

来源:正义莆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