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市民,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弋阳公安交警研发了现场违停“首违免罚”系统,即对3个月内未到弋阳的外地机动车、或3个月内在本地没有现场违停违法的车辆,在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情况下,现场违停首次免罚(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

6月17日,弋阳公安交警巡逻执勤队员结合“首违免罚”系统对符合情况的违停车辆进行警告提醒。现城区正在进行车位规范施划,为保障工作有序进行,请各位驾驶员朋友规范停放车辆!

“首违免罚”的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首违免罚“并不是鼓励驾驶人违法!而是在执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引入人性化管理,柔性化执法,适当容错。这也很好的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