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一对夫妻回到小区,在进入电梯后,见四下无人,顿时情难自禁,抱住丈夫就亲热起来,本以为没人发现,不料还是出事了。她知道电梯里有监控,但是她觉得监控是保护业主的,也就没在意,没想到,这一幕被监控室保安肖某某偷拍下来,还将他们的亲热视频发到了网上。
黄先生和唐女士都是30多岁,2人平时很恩爱。在6月16号晚上,2人一起进入电梯里,两人各站一边相距较远。但是在电梯门关闭后,唐女士见四下无人,遂走上前,抱住黄先生,2人作出夫妻间才有的亲密动作。

这个过程持续了大概半分钟,随后2人就离开了电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一幕竟然被保安给记录了下来,并配上了不少话语,监控视频虽没声音,但画外音非常恶俗,对女性很不尊重。
第二天一早,2人像往常一样准备去上班,不料,却在业主群里发现了一个,一对男女在电梯里亲热的视频,唐女士点开一看,顿时傻眼了,视频的主人公竟然是她自己。非常气愤,怀疑是保安所为,气得一天吃不下饭。

最后,黄先生和妻子选择报警。
其他业主也纷纷指责,保安偷拍电梯监控外传的行为。保安的行为不仅侵犯他人隐私,而且还涉嫌违法传播,事发后保安公司做出了辞退+永不录用的处罚。除此之外,他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保安将视频进行传播获利,这可就不只是拘留这么简单了。若是将照片卖给其他人,而从中获利的话,根据《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当然,唐女士和黄先生是合法夫妻,做出亲热的举动本身合情合法,但也要分地点。其行为也不算违法影像。电梯作为公共场合,何况还有监控,迫不及待地在里面亲热,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影响也不好。

对于这种对人的侵害,一般都属于民事责任,处理的话,需要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其次,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
最后,宜宾翠屏区公安分局西郊派出所接警后,迅速抓获违法人员肖某某,并确认了相关违法事实。对肖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执行方式和期限因新冠疫情原因,行政拘留择期执行。

这件事中,保安的做法虽然不对,但这夫妻俩明知是公共电梯还这样做,电梯随时都有可能开门进来人,万一被撞见了不是很难堪吗?就算是正常的新婚夫妻,在这种场合一两分钟也能忍的吧。
凡事皆有因,不能一味地指责保安!自己也有错!电梯是公共场合,不属于私密空间!公共场合还是需要注意分寸的,成年人了,任何时候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