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隔局

市值每平米3.2万、备案价2.2万元的房产,居然不愿卖给购房者,而是以1.2万元的“白菜价”整体打包全部卖给了一个自然人,福州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指涉嫌虚假仲裁和拒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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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民都公司最后连购房者已支付多年的定金都想赖账不还。其中,该公司为赖掉购房者张某敏的定金,在一审判决败诉后不上诉,反在三年后申请再审拖延执行。

福州神盘省体“小时代”,由福州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福州市民张某敏因孩子上学问题,看好该地段楼盘用于落户,于是决定购买。

2017年9月,张某敏经与民都公司售楼部沟通后,向其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40万元,用于购买小时代楼盘1号楼5层408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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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一年过去,民都公司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也没有与张某敏等购房户商议合同履行问题。

据张某敏称,因民都公司始终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2018年11月,民都公司才找她商议退订房源,并承诺将于2018年12月向张某敏退还购房定金40万元,但后续该公司却迟迟不予办理定金退还事宜。无奈之下,张某敏于2019年2月20日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民都公司立即退还购房款40万元、及返还另外的一倍定金28万余元。

晋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敏的诉讼合法合理,于是于2019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支持了张某敏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民都公司似乎默认了判决内容,并未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届满后判决生效,张某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执行不到民都公司的资产。

在张某敏诉讼期间的2019年4月9日,福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官网公布,位于鼓楼区的民都商住楼(省体小时代)首次取得预售证,共有140套单身公寓住宅房源获批,备案价为2.1-2.2万元/平。

此后,有购房者向福州12345市民热线反映。2019年9月,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回复称:依据厦门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民都公司将132套单身公寓以12000元/平方米价格全部出售给董秀玉,不可销售给除董秀玉以外的第三人。根据司法文书进行132套房产销售网签后,不再申请办理合同注销或变更手续。

购房者不解,称在2019年上半年时,该楼盘的备案价都有2.2万元,后面试图加价到3万以上,该132套房子的总面积为6328平方,按1.2万算,总价还不到7600万,就这样被“董秀玉”用白菜价给全部买走了。成为二手房后,就不受备案价的限制了,只要董秀玉一转手,就算只按每平3万计算,赚个1.14亿是不成问题的。而此前交了定金的购房者,至今却落得个“钱房两空”。

一方面是张某敏执行不到民都公司的资产,而另一方面则是民都公司将房产打包以白菜价卖给了董秀玉。那么,董秀玉又是什么人呢?

早在2018年11月,张某敏在民都公司提供的退款收据上,董秀玉就以民都公司的名义在退款承诺上进行签字确认。但不知当时董秀玉究竟是民都公司的员工、还是民都公司的担保人、资产受让人。从最后的结局来看,董秀玉的身份显然属于后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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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猜想,董秀玉是否真的向民都公司购买房产?其是否支付过一分钱的购房款?从张某敏的执行案件至今仍未执行到位不难猜出,董秀玉大概率就是空手套白狼,没有付过一分钱白拿了整个楼盘的房产。如此发展,其他购房人的权益如何保障?民都公司的债权人的权益如何保障?由此引发的农民工工资如何保障?

然而,一口吞下个大胖子的董秀玉,却同样拒绝退还张某敏的购房款和定金,更不可能去承担民都公司的其他债务。

不仅如此,在张某敏诉民都公司一案生效的三年后,当时放弃上诉的民都公司,却在小时代楼盘刚刚竣工验收具备执行条件之时向福州中院申请了再审。6月23日,福州中院将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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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意思了,民都公司长达三年不仅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且还利用虚假仲裁恶意转移财产,并且在将财产转移完毕后再来向法院提起申诉,民都公司究竟想干啥?

更重要的是,企查查表明,民都公司早在2019年4月9日就已经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且至今民都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7起,执行金额达1500多万元。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后,还利用虚假仲裁非法转移财产,民都公司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虚假诉讼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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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有商道,国有国法。如此坑害购房者、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民都公司等一干人,该不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