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不低于30%!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省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降低幅度原则上不低于30%。公证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拆分服务项目、扩大范围、改变计费方式等,不得通过循环证明、捆绑服务等增设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并加价。要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通涉企“绿色通道”,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