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到9月是山西省的汛期。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作出决策部署,从2022年开始,我省将用3年时间重点实施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决策部署,未雨绸缪,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保障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顺利推进。

优先保障水利民生工程,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筑起屏障,守护安澜。去年我省发生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秋汛,汾河流域暴露出防洪能力不足的短板。按照我省部署,要以防洪保安全为目标,加快推进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对此,省财政厅靠前站位、主动作为,结合汾河流域工作实际,早安排、早部署、先“汛”而动,从债券资金投入、优化资金结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等全力支持实施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其中包括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投入,安排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1.07亿元,重点用于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及水库除险加固。同时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将汾河为主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资金10亿元重点向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倾斜。与此同时,省财政厅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在2021年争取中央水利救灾资金9500万元基础上,今年已争取安全度汛资金3000万元,保障水毁设施及时处置修复,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事关山西百姓民生大计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项目建设时效性强,任务艰巨,部分工程亟须在汛前完成建设任务。

今年4月,省城太原疫情突发,省财政厅党组明确提出要克服疫情困难,优先保障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在相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后,相关处室人员坚持居家办公、在线办公,与单位坚守同志团结协作,完成工作流程手续,以最快的速度将资金拨付到市县,保障市县及时开展相关工作。5月,该厅印发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了保障。

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市县水利事业发展,是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抓好重要水网建设、保护和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是“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水利兴则有利于拉动清洁能源、航运、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方面,省财政支持实施“七河”“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提高我省水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支持推进中部引黄等大水网骨干工程扫尾,积极筹措龙华口调水工程、小浪底引黄灌区及城镇生活供水工程、大水网“第二横”滹沱河连通工程项目资本金和专项债建设资金,加速我省水网建设全面升级;支持强势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重要部署,实施滹沱河供水工程,做好区域用水保障;支持开展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坪上水库等工程前期工作。协同推进水系连通、城乡供水工程、大中型灌区改造、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

目前,我省正全力推进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全省水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市县水利事业发展

市、县水利事业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主战场,然而项目资金不足影响项目落地成为普遍问题。面对这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省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水利项目的建设上来,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为此,我省通过与有关省份共同组建永定河流域投资公司,积极推进桑干河综合治理工程;支持组建水控集团、成立中交汾河投资公司,鼓励市县通过创新筹资模式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省级财政支持县级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滚动使用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解决县级重点水利项目因前期工作推进慢影响落地实施的问题。制定了《县级水利项目投融资奖励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奖励调动县级创新投融资机制的积极性,拓宽投融资渠道,助推县级重点水利项目加快建设实施。

实践证明,汛期防洪工程体系需形成上下贯通、县乡一体的整体格局,解决防汛“最后一公里”要在“抓紧、抓早、抓实”上狠下功夫。未雨绸缪抓好防汛防灾体系建设工作,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责任,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建设城市协同体系,做到防汛工作有创新,人民群众才安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密切关注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快推进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