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创财经》 文 / 张彦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主营业务为以太网交换芯片及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产品覆盖从接入层到核心层的以太网交换产品,其中,以公司芯片为核心生产的以太网交换设备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国内主要运营商以及金融、政府、交通、能源等各大行业。

如果此次盛科通信能够成功上市,那将夺得A股“太网交换芯片第一股”的头筹,但是,《云创财经》IPO课题组经研究后发现,盛科通信的硬伤也非常明显,尤其是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存在的相似业务从而导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尤为值得关注。

同业竞争漩涡

“虽然盛科通信表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但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存在的业务重叠现象很可能已经犯了IPO中同业竞争的大忌,即使盛科通信采用了认定自己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方式来试图规避同业竞争问题,不过能否得到证监会的认可还有待观察。”

资料显示,盛科通信主要产品为以太网交换芯片、以太网交换芯片模组、以太网交换机等,其中,以公司芯片为核心生产的以太网交换设备业务为公司的衍生业务。

报告期内,盛科通信的以太网交换机业务贡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2.96%、28.07%和17.17%,虽然占比有所下降,但从销售金额来看,报告期内的以太网交换机收入仍在持续的增长。

然而,盛科通信的以太网交换机业务同样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业务之一。从盛科通信的股权结构上来看,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盛科通信第一大股东,同时,振华电子的母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五大股东,二者合计持股比例为32.66%。值得注意的是,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控制的企业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主营产品均有以太网交换机,这与盛科通信的业务有所重叠,并且,双方之间还存在非常频繁的业务往来。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盛科通信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7.21%、56.65%和68.87%,其中第一大客户均为公司关联方迈普通信与深圳中电港。

显然,盛科通信存在同业竞争的表象,公司也发现了这一问题,因此,盛科通信表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能单独控制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试图以此来规避同业竞争问题。

虽然对此盛科通信在回复函中一再强调双方相似业务的形成有合理的历史背景,不存在直接竞争,但盛科通信与大股东关联方频繁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的多名核心人员如吕宝利、方鸣均曾在振华电子的任职经历,也将盛科通信的同业竞争问题变复杂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盛科通信希望通过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来规避同业竞争问题,也就显得非常无力了。

预付账款金额暴增

在研读盛科通信的招股书时,我们还注意到一个不寻常的现象。

招股书披露,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提前预付给各类供应商、合作方的款项,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04.71万元、454.15万元和20166.63万元,其中在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上一年末增加19712.48万元,增幅较大。

对此,盛科通信解释称,主要系因半体行业上游产能紧张,公司为预定充足的芯片量产代工产能向创意电子支付较大金额预付款所致,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披露。

“实际上,对预付款的支付历年都是审计机构和监管关注的重点,从目前查处的案例来看,预付款最终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的可能性很大。”

盛科通信在报告期内的2020年向创意电子及其关联方采购的金额仅为1330.88万元,却在2021年末对创意电子预付账款金额为19855.13万元,其合理性令人关注。由此也引发了市场的质疑,从历年的采购金额上来看,盛科通信在2020年仅采购1330.88万元的情况之下2021年突然预付19855.13万元的采购款是否谨慎。

对于以上所述的异常,盛科通信的披露其实并不充分,还显得些许潦草,公司向供应商大额支付的这些预付款最终能否通过实现的销售收入体现,也是验证这些大额支付的预付款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的重要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