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即便是合法经营,也很容易给人留下“瓜田李下”的嫌疑。更何况,一些领导干部官商勾结,“亲”中无“清”,极尽公权私用、权力交易之能事,做着当官还想发财的梦,干着“鱼和熊掌兼得”的事,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败坏了党风政风。
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和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虚假退出,以及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牟取私利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严守纪律规矩,在官商交往中把好尺度温度,注重小事小节,培养健康情趣,经常对照检视自己,洗涤心灵;要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在政策范围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优服务、创造更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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