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阳区“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

2.项目地点:合肥市庐阳区

3.项目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20万元

6.项目类别:服务类

7.项目内容: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通过在庐阳区选取试点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增强试点村议事协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畅通参与渠道、激发参与活力、提升议事协商实效等实践问题强化指导。增强试点村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解决乡村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并积极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新路径,推进试点单位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8.项目周期: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9.采购方式: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庐阳区注册成立或在庐阳区承接过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项目;

3.供应商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得3A等级以上;

4.为保证供应商执行的专业性,供应商法人代表应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或具备中级社会工作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2.投标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611办公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6月27日

2.开标地点:庐阳区民政局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玉茹

联系电话:0551-65699607

(来源:庐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