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岱综执罚字〔2022〕第0022号,泰安北方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被罚款1万元,处罚机关为泰安市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5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至北方车辆有限公司南侧,发现该处存放大量建筑渣土,涉嫌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事实,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立案调查。

当事人在北方车辆有限公司南侧,存放大量建筑渣土,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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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泰安北方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恒明,成立于1994年,位于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泰安市岱岳区政府东300米路南。公司前身为中国北方车辆公司泰安分公司,成立于1994年,2002年7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成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现代企业公司。

来源:信用中国(山东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