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智慧父母,点亮孩子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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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和一位中学老师聊天,这位老师讲了他的学生小成的故事。在一次校内直升考的数学考试前,妈妈对小成说:“你们学校的校内直升考,填空题基本上都是埋坑的,到时你就先做计算题。”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这次的考试,偏偏计算题很难,填空题倒很简单。而小成在计算题上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导致很多填空题都没来得及做。

这位中学老师感慨:“考场上的策略,应赋予孩子选择的权利,并培养孩子相变选择的能力”。

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上了考场的孩子,就如同上了战场的将军,自然只能自己相机权变。

其实,人生又何止一个考场了,孩子走上了社会,自然是自己处处选择。

教会孩子选择,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却也是最容易被家长忽视的一项能力。

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孩子选择

孩子终将会离开我们的怀抱独自面对未来的生活。

龙应台在《目送》中写道: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既然如此,我们就需要明白教育的目的。它的目的之一就是教会孩子自己做选择,为未来的独立生活作准备。

2002年,清华大学在校学生刘海洋在北京动物园先后用硫酸泼伤了5只熊,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大家怎么也不能理解,连一个小学生都不能容忍的事情,一个名牌大学的学生竟然能做出来?

刘海洋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给予了他“超负荷”的爱,却从没有给他任何选择的自由。

在这种环境下,刘海洋太听话了,甚至失去了自我意识。他小时候的口头禅就是“我妈说......”

他长到二十一岁,只有两次是自己拿主意做选择:一次是报考大学时,他提出报生物系,但妈妈非让他报电机系,最后他还是放弃了自己的愿望,上了电机系;第二次就是用硫酸泼熊。

他并不是有意伤害熊,只是听说熊的嗅觉非常灵敏,他想试一试,所以将硫酸放到容器里扔到北京动物园的熊山,造成6只熊受到严重伤害。

选择能力是一种独立思考与判断的能力,这种能力,像钢琴演素一样,是慢慢获得的,要通过多年的日常实践中逐渐掌握的。

刘海洋的悲剧,既是道德意识的淡薄,也是选择能力的缺失。

有句话说:“决定我们是谁的,不是我们的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

成人都知道,一个人以后的生活是否幸福,成就大小,不完全取决于他是不是聪明、幸运,很多时候取决于他是否懂得选择,并为之付出努力。

一个孩子由感性走向理性,由幼稚走向成熟,重要的一步就是学会选择。

孩子在选择中学会独立思考,在选择中学会负责任。

教会孩子以后怎样去选择,是教育的重要目的。

选择,是孩子一生的必修课,学会为选择而付出,为选择而承担后果。

而父母,尊重孩子他选择的权利,就尊重了他的思维和判断,也就尊重了他的未来。

有选择权的孩子更爱学习

很多爸爸妈妈说起孩子,“心思不在学习上”,“在家喜欢摆弄各种小玩意“,”就是对学习不上心“。

人是天生的好奇动物,小孩子更是对各种新鲜事物充满好奇,为什么孩子上了小学、中学,越来越多周围无动于衷了呢?

斯坦福大学的马克.莱珀教授及同事研究发现:最后期限、强加的目标、监督和评估等,都破坏了内在动机。

换句话说,学校里的考试、必须要交的作业,其实都磨损了内在动机。

当然,从反馈和强化的观点,这些是保障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那可以从哪些方面再找补回来一些内在动机呢?

答案就是选择权。

著名心理学家爱德华·L. 德西(Edward L. Deci)和理查德·瑞安做了一个拼图实验:

他把实验对象分为两组,让一个小组的研究对象选择拼哪些拼图,并且选择花多长时间来拼。对另一组研究对象,我们规定了他们拼哪些拼图,并且明确时间限制。

拥有选择权的一组比没有选择权的一组花了更多时间玩拼图,并表示更喜欢它们。

研究对象拥有的做出这些小小选择的机会,改变了他们的体验,增强了他们的内在动机。

人们需要感到他们的行为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而不是由某些外部来源强加的,某种意义上,这种自主感和自我决定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内在需要。

人们需要感到自主,这暗示着这种需要一旦不能满足,就像不能满足温饱的需要一样,可能导致人们幸福感下降,进而产生各种不良适应(maladaptive)的后果。

提供选择是支持个人自主的一个核心特征。

家长多给孩子一些选择权。有意义的选择的主要益处是能够产生意愿。

当孩子做完作业后可以选择自己做什么,可以选择自己看哪本书,当孩子自己控制时间的时候,孩子的自主性得到了满足,就会增加他们学习的意愿。

如何让孩子学会选择

那,如何让孩子学会选择呢?

陈美龄,这位将三位儿子送进斯坦福的歌星妈妈,给我们提供了参考模板。

她提倡尽量给孩子选择的机会。

从儿子很小的时候,她就经常向儿子抛出问题。买雪糕的时候,会问孩子:“选哪个味道好一点呢?妈妈不知道怎么选。” 如果孩子也不知道怎么选,她就接着问:“我们上一次选的巧克力味的,再上一次选的草莓味的,那今天我们选什么味道的呢”。

问到这个程度,他们基本上会提出自己的想法了。如果孩子回答:“这次选择桔子味怎么样?”

我再问:“为什么呀?”然后他们就会回答,因为颜色不一样,因为没吃过。

接着,我会顺势采纳孩子的意见,“这主意真棒,妈妈也没吃过桔子味的,不错哦。”表现出很喜悦的样子。

对孩子的选择予以采纳、肯定,他们就会明白,开动脑筋思考并提出看法,是一件好事。

在孩子幼年时,经常重复这种训练,能让他们养成思考的习惯,就会很有自信地提出自己的看法了,独立做出抉择。

从孩子小时候起,就不断坚持这个训练,在需要下重大决策时,就会显示其有用之处了。

即使是一个两岁的孩子,我们也可以问他是要半杯牛奶还是满满的一杯牛奶。(对于那些担心孩子总是选鲜杯牛好的父母,他们的问题可以从大半杯牛奶开岂)四岁的孩子,我们可以让他选择是要半个苹果还是一整个苹果。六岁的孩子能自己决定煮鸡蛋是要老一点的还是嫩一点的。

我们应该故意制造一些场景,让孩子自己作决定。父母选择场景,孩子作出选择。

不要问小孩子这样的问题:“你早餐想吃什么?”应法这样问小孩子:“你想吃炒鸡蛋还是煎鸡蛋?”“你想克烤面包,还是不烤的面包?”“你的麦片粥是要热的还是凉的?”“你要喝橙汁还是喝牛奶?”

这样的问题传达给孩子一个信息:她需要对自己的事务负一定的责任。她不仅仅是一个接受命令的人,还是影响她生活的决定的参与者。孩子应该能从父母的态度上获得清晰的信息:我们给你提供了很多选项,选择是你自己的责任。

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教三部曲,创造机会(场景),给出提示,尊重他自己的选择。

很多爸妈肯定会疑惑:难道什么都要他们进行选择吗?他们选择超出家庭承受范围的衣服和礼物,也要尊重他们的选择吗?

当然不是。

这涉及到选择的界限,特别需要区分的是,孩子的发言权与选择权。

美国心理学博士、儿童心理学家海姆.G.吉诺特在《孩子,把你的手给我》中对此做了很好的区分:

发言和选择之间有细微的差别。有些事情完全在孩子自己的责任范围之内,在这些事情上,孩子应该有选择的权利。而有些事情只在我们的责任范围之内,但是对孩子的利益会有影响,在这些事情上,孩子应该有发言权,不过没有选择权,决定要由我们来作,同时要帮助孩子接受必然会发生的事实。需要弄清的是这两个责任范围冲突的领域。

举个例子:

在给小孩子买衣服时,决定他们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以及该花多少钱,这是我们做父母的责任。

在这个范围内,我们选了几个款式,从价格来讲,对我们都是可以接受的,可以让孩子选择他或她喜欢的那件穿。

培养孩子学会选择的能力,是父母的智慧。

选择大于努力,思路决定出路。从小培养孩子选择能力,是你最智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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