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皮曼婷 谢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处的好,远胜过血肉至亲,邻里关系处不好,偶尔也会因为一点琐事,引发大矛盾。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因“夜间剁肉声太大”而引发的邻里纠纷。
张某与夏某系多年邻居,一天晚上9点多,下班回家后的张某在家剁饺子肉馅,夏某嫌张某家中的剁肉声音太吵,影响了休息,遂到张某家门口找其理论。双方由于言语过激便发生了争吵,随后夏某还是不解气,便返回家中拿了一把锄头,并用锄头木制把柄将张某打伤。事发后,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系多年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倘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双方积怨一旦加深,矛盾极有可能再次升级。 想到这里,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当地村委会干部,向其了解情况、熟悉案情,并决定上门办案。
第一次来到被告家中,夏某情绪激动,并不配合法院工作,调解工作一度无法开展,在双方的埋怨和争吵声中,承办法官一边耐心安抚,一边仔细地听取双方意见。第二次组织调解时,承办法官已经了解了双方的大致想法,并进行了释法明理,但因诉求差距过大,双方不欢而散。对此,承办法官依然没有放弃,通过电话分别联系了双方,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并为下一次调解拟定方案。
6月14日上午9时,原被告双方都准时出现在了审判庭,可能是感受到了法官的真诚与敬业,这一次见面,双方不再像前两次那样剑拔弩张。于是,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深入交谈,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夏某同意赔偿张某医药费1200元。
法官寄语:正所谓“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在所难免,遇事冲动,大打出手,不仅伤害邻里感情,更会让自己蒙受经济损失,遇事谦让,以和为贵,才是新时代和睦邻里的典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