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商品实际价值远不及价格

要求退货却被拒

近日

多位消费者反映

在微拍堂平台

参与直播盲拍的经历

《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

在网络投诉平台

盲拍商品不退货”的投诉并非少数

投诉对象大多数为

微拍堂、玩物得志等

文玩直播竞拍平台

01.

“直播盲拍”后发现价值不对等

退货遭拒只能“打折回收”

5月28日,上海市消费者邓先生通过微拍堂平台参与了“钱途光明”店铺的一场直播盲拍活动,花费1311元竞拍到了一款名为“盲拍评级盒子物”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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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之前我只知道里面是铜钱和银元,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拍下后却发现只有一个花钱、两个铜钱等,估计只值五六百元,实在是太坑了。”

6月13日,邓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随后他联系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却回复:“直播时已经明示,盲拍商品不退不换”,并于次日给邓先生强行发货。

邓先生又联系了微拍堂平台的客服请求退货,客服回复称:“盲拍平台规则明确说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退款,请联系商家自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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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拍堂平台还于6月9日给邓先生发送短信:“核实订单已约定不退不换,故平台无法强制商家退款,需在24小时内提供有效收货地址至平台在线客服,若逾期未反馈,订单钱款将会进行冻结,商家将会保留货物,但货物风险由您承担。”

6月11日,邓先生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起投诉。“投诉后微拍堂客服便致电我说商家愿意八折回收,随即被我拒绝。我拒收了快递,全程并未见到货物,为何要白白损失两百多元?”邓先生对《中国消费者报》表示:“商家在直播时确实在页面显示盲拍商品不退不换,但这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相悖,我认为微拍堂平台和商家涉嫌联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02.

盲拍商品不能退货

打折回收致消费者损失数千元

6月15日,江西九江消费者张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自己也遇到了直播盲拍不能退货的类似遭遇。

  • “6月8日,我在微拍堂平台‘巧烟匠Zippo打火机’店盲拍了21单,交易金额共7100元。拍之前不知道是什么,但拍到后发现物品价值远远不及拍卖价格,商家设置低价起拍,存在诱惑性购买的嫌疑。我申请退货退款,但商家和微拍堂平台均以‘盲拍商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

张先生对《中国消费者报》表示,他最后不得不接受了卖家以六五折回收货物的方案,一次盲拍白白损失了24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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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通过查看张先生提供的订单截图发现,其所竞拍到的商品封面图中有文字显示:“暗拍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成人游戏理性消费,付款后发1确认”,但同时该图片右下方又显示“包退”二字,两者明显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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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类似投诉数量不少

多涉及文玩直播竞拍平台

6月16日,《中国消费者报》联系微拍堂官方客服询问平台“盲拍商品不退不换”是如何确定的?

客服人员回复称:“盲拍一般会在直播间约定不退不换,一般是所有的都是不退不换的。”《中国消费者报》质疑平台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线上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客服却表示没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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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此类投诉并非少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关键词“微拍堂+盲拍不退”,结果显示有26条相关投诉,反映的几乎都是消费者通过微拍堂平台盲拍的商品不能退货的问题,涉及金额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中国消费者报》还在该平台搜索关键词“盲拍+不退”,结果显示有263条相关投诉,反映的大多数也是同类问题,且投诉对象大多数为微拍堂、玩物得志等文玩直播竞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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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法律专家分析

“盲拍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

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6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认为,线上盲拍本质上是一种销售,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

“有人认为,盲拍的商品有的价值高,有的价值比较低,具有博彩的性质。实际上,我国法律对博彩销售有严格规定,如果盲拍真的有博彩性质,那本身就是违法的。”朱巍表示,在“盲拍”过程中,真正“盲”的只有消费者,卖家经营者是不盲的,完全知道自己卖的是什么,也可以决定销售商品的价值,所以盲拍本身就不太公平。尤其是通过直播开展的盲拍,卖家往往会用语言引导消费者“买了就是赚了”,所以盲拍实际上只是一种营销手段,其本质还是消费。

朱巍进一步分析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网上销售的商品一般情况下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销售手段的变化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没有影响,不管是通过盲拍、竞拍、还是通过连线直播的方式购买商品,消费者都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除非盲拍的商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的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卖家方可拒绝退货。但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依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卖家承担退货、换货、维修的义务。

对“微拍堂”客服所谓的“直播页面已经明示盲拍商品不退不换”的说法,朱巍表示,直播页面的“明示”属于店堂告示,也是卖家出具的格式条款,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涉嫌不平等格式条款,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是无效条款。微拍堂平台不允许盲拍商品退货,只能由卖家打折回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让很多消费者吃了哑巴亏。

朱巍还呼吁:“商家开展盲拍时,往往会用少量高价值商品引流,然后配以虚假宣传,再把大量低价值甚至劣质商品放进去卖给消费者。它利用并刺激了消费者的侥幸心理,让消费者产生赌博心态,为不法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机会。盲拍销售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是时候喊停了。”

-相关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