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请问在三明如何申请公租房?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主要面向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市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需具备的申请条件如下:

(一)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成员构成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满28周岁的未婚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
2.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单身申请人应年满28周岁,但年满18周岁且属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残联认定的二级(含)以上重度残疾的单身人员可单独作为一个家庭申请。
4.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市区城镇(含乡镇)居民常住户口,且至申请之日已满3周年。
5.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当年城镇低保标准3倍。
6.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
7.家庭人均财产4万元以下。
8.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
9.已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但离婚析产时未分得政策性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视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政策:①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的;②离异满5年且单身的。
10.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明市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的,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的。
11.家庭成员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2.其他条件。

(二)三明市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政府提供的市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区无房并单身;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含)以上学历;
3.已在市区就业(含所辖乡镇),已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任用合同并正在实际履行中;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下(含2倍),且申请人财产在12万元以下;
5.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明市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的,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的。
具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及应提供的材料以发布的申请受理通告为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发布保障房申请公告信息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报名领取申请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公租房类型,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并经公示合格的家庭纳入轮候保障范围,待有房源后,我们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zjj.sm.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选房通告,组织尚未配租的家庭按照轮候先后顺序进行选房配租。详细情况你可咨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1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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