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望所归,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的两名住院受伤女孩的伤势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均为轻伤二级。

女孩伤势与案件走势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本案大概率不会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因为故意伤害罪在受害人轻伤的情况下的量刑是在三年以下的,这样的量刑显然无法服众,无法对此类犯罪起到威慑的作用。

那么此案很可能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寻衅滋事罪一般判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此案的关注度和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几名动手打人的主犯可能会顶格判罚四到五年。加上可能涉嫌的其它案件,估计他们的总刑期会在十年左右。

这里还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如果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那么理论上主犯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因为刑法只规定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判罚,但是并没有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罚。简单一点讲,就是杀人未遂一般情况下量刑会对比杀人既遂的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这个不是硬性的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或者对受害人造成巨大伤害,那么可能会以既遂的判罚标准对嫌疑人进行处罚。

但是这里有一个难题,那就是如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故意杀人的意图,在本案中如果嫌疑人不主动承认有杀人的意图,那么我觉得他们很难会被定故意杀人罪

对于女孩伤情鉴定的看法

对于女孩伤势鉴定结果的公布,首先我感到很欣慰,至少证明了受伤女孩没有像有些传闻说的那样不在了。

但是对此我也有几个疑问。

首先,我想问这个伤情鉴定是什么时候进行的,是不是才刚刚进行鉴定没多久?

如果是,那么为什么不早一点进行伤情鉴定呢?

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不早一点公布出来呢?

最后我想问的是,伤情鉴定结果会不会因为在不同的时间里进行而得出不同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