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综合性能评价标准》(T/CECS 778-2020)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主编,于2021年5月1日发布实施。
长租公寓综合性能评价工作于2021年6月正式启动,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开展,长租公寓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021年4月29日,武汉市已率先将长租公寓综合性能评价标识纳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助依据。龙湖、万科等地产企业也要求全国各门店按照《长租公寓综合性能评价标准》的要求进行贯标。
《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长租公寓综合性能评价标准》旨在贯彻国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填补居住建筑在这一领域的空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规范长租公寓的评价。
《长租公寓综合性能评价标准》是国内唯一对长租公寓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性能星级评价标准。长租公寓综合性能评价的开展对提高长租公寓品质,保障全面优质服务,鼓励新技术应用,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和引导长租公寓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评申报咨询:
中国房协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
电话:010-57811353 / 13552417005
邮箱:cccre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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