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国是世界大国中国民拥枪比例最高的国度。根据总部位于瑞士的一家小型武器调查机构2018年的一份报告,美国的人口不到世界人口的5%,但拥有民用枪支的比例占全球40%。报告发现,2017年美国普通民众拥枪数量超过3.93亿支,即每100人拥有枪支的数量达到120支,为全球最高。

民间枪支数量比总人口多出20%!这还是合法枪支数量,再加上大量无法统计的非法枪支,美国绝对经典地演绎了什么叫枪比人多的奇幻现实。

美国人为何如此痴迷并坚持拥有枪支的权利?这里面有深刻的历史、文化、国家建构、族群心理的复杂因素,但美国持枪权的直接法律渊源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其原文如下: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翻译过来的大概意思是: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害。

从第二修正案的字面条文理解,美国持枪权起源于联邦各州的自我武装权利。美国联邦制保留了各州独立于联邦的高度自治权,除了联邦层面的国防、外交和跨州贸易等联邦事务之外,各州对州内事务行使独立于联邦政府的主权,即按照各州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体系,治理州内事务,包括独立的选举制度、文官系统、刑事、民事司法、警察体系、地方税务系统,特别包含了各州建立地方武装的权利。

美国各州现今地方武装主要是和平时期的各州国民警卫队和警察力量,然而美国早期地方武装的主要形式是各地自发或志愿组成的民团组织或民兵武装,他们不是正规化的军队,平时可能就是从事各种工作或生意的平民,根据地方事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军事训练,参加维持地方秩序或军事行动。因此,各州的自我武装权利很自然地延申为个人的自我武装权利,并体现为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人民持枪权。

另一方面,即使在州内的各级政府之间也没有我们熟悉的中央集权体系内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各郡县乡镇的行政、司法、执法部门不属于州级机构的下属部门,而是仅对其选区选民负责并依据法律运转的独立部门。美国国家权力内部的高度分散化不仅体现在国家政权整体架构上的三权分立设计,更重要的体现是政府行政权力内部在联邦、州、地方行政机构之间的各自独立。

美国行政权力的高度分散化,在其警察体系中有充分的体现,美国警察种类和权限复杂程度是令人震惊的。在联邦层面有普遍意义上的联邦警察(隶属司法部或国土安全部),还有依据单独立法设立的国会警察、司法警察、公路巡警、公园警察、税警等各种警种高达80多种,在加上州警、县警和乡镇治安官的地方警种,美国警察体系多样化和复杂性绝对令人眼花缭乱。

这还没完,这些不同警种之间并无直接隶属或上下级关系,除了依据法律相互间业务配合之外,各警种独立运转,仅对其所隶属的行政部门或选区选民负责。你敢想吗?联邦警察对州警没有管理权限,州警对县警也没有管理权限,县警同样对乡镇治安官没有管理权限,乡镇治安官则往往是选区居民选举任命的。另外,在美国监狱系统和基层治安体系中,居然存在相当比例的私人公司和民间保安武装参与其中。

军队、警察和监狱是国家暴力的主要工具,美国军队掌握在以总统为统帅的联邦政府手中,各州的自我武装权体现为各州国民警卫队,其武力水平越来越接近美军,和平时期国名警卫队归州政府管辖,战时隶属美军统一指挥。而主要体现对内暴力的警察和监狱系统被高度分散化了,与美国地方自治、自决和自我武装的制度文化深度融合。既然警察这样的合法暴力机构也来自于地方自治的授权,那么作为授权主体的个人在私人生活中当然拥有合法行使暴力的自然权利,美国国内合法暴力机构和警察权的高度自治和分散逻辑,客观上也创造培育了人民持枪权的制度和文化基因。

起源于各州自我武装权利的人民持枪权,在以个人自由理念为核心的国家治理和暴力分散化设计中不断得到强化和加持,这是美国法律和制度演变“自发秩序”的结果,这一事实结果又通过美国最高法院多次判例的原则宣示,成为无法撼动的美国政治信条和国家信念。

武器的民间泛滥虽然给美国造成了世界第一的枪支暴力事件,但在美国禁枪是永远不可能的,这是很多国人无法理解的怪诞现象。因为根据美国宪法,禁枪将不可避免地损害和动摇各州主权的法理基础,破坏美国地方自治、警察和国家暴力的合法性根基。

所以你明白美国人持枪权为什么无法动摇了吧?禁枪不禁枪根本不是什么军工复合体利益集团赚不赚钱的问题,而是美国秩序和国家治理是否成立的根本问题。